第(3/3)頁 加內特就好像那個3厘米的人,短不是你的錯,但還拿出來秀這就有點不要臉了。 很快,太陽隊的球員們出場了。 雖然上一場比賽輸了,但看上去球員們一個個依然精神抖擻。 那能不抖擻嗎?剛剛在更衣室里,李昂掏出他的大扳手告訴大伙兒: “今天誰要打得不賣力,你們自己看著辦。哦,你們不必在意扳手,我就是隨身帶的裝飾而已,你們不用害怕。” 這一波以德服人搞下來,誰還不精神抖擻啊? 短暫的熱身過后,雙方首發各就各位,準備開始比賽。 硬特上一場比賽因為有些緊張,所以憋了一整場都沒有噴垃圾話,可把他憋壞了。 所以今天一上來,硬特就沒忍住。 作為一個重度垃圾話愛好者,在比賽開始之前這節骨眼上,他高低得發表兩句啊。 于是,硬特湊到李昂身邊:“李,你會像綿羊一樣絕望。” 李昂看都沒有看加內特一眼,只是笑了笑:“我確實很羨慕你凱文,可以贏本賽季的MVP一場,我就沒這個命了,畢竟自己不能贏自己。” “你......”加內特本以為李昂已經被馴服了,沒想到還是如此的桀驁不馴。 還把MVP往自己臉上貼,呸,惡心! 雖然你68勝,雖然你MVP排行榜第一名,雖然你得MVP的概率是最大的。 但...... 反正就是惡心! 森林狼那邊的首發和上一場一樣,卡塞爾、斯普雷威爾、特倫頓.哈賽爾、加內特和奧洛沃坎迪。 森林狼季后賽基本只用8人輪轉,后衛、前鋒和中鋒各一個替補。 也正因如此,森林狼隊無論是什么時候都能保持火力。 小奧尼爾從奧洛沃坎迪頭上爭到了先攻球權,加內特死死地盯著李昂,隨時準備協防過去夾擊。 上一場,森林狼隊夾擊李昂的效果還是很不錯的。沒有讓李昂爆分,也沒有讓李昂把球隊盤活。 事實證明,只要壓迫夠大,就沒幾個男人能受得了。 但這一次,當太陽隊開始進攻時,加內特卻看不懂了。 這尼瑪......怎么太陽站位和跑位,跟上一場比賽都不一樣? 太陽剛一攻上來,李昂和約翰遜就往兩邊底角那么一站。 納什親自控球推到了三分線外,然后小斯和小奧雙雙提上,給納什做掩護。 森林狼隊的球員們整個都懵了,就連森林狼主帥菲利普.桑德斯都皺起了眉頭。 之前太陽隊從未使用過這樣的進攻戰術! 湯師爺則微微一笑,沒錯,第一場比賽輸了之后,湯師爺便決定,讓德安東尼建議的V字進攻嶄露頭角! 德安東尼當初在歐洲執教貝納通特雷維索時,就是靠V字進攻贏得了95年的歐洲杯和97年的意甲冠軍。 但這個戰術在NBA還沒有獲得過推廣。 德安東尼在賽季開始之前就提出過這個戰術,可因為李昂當時三分能力不夠,底角少一個射手,所以湯師爺一直沒用。 不過,湯師爺也確實沒有放棄V字進攻的可能性。 因為太陽的這個陣容,確實是太適合打V字進攻了。 一個充滿智慧和投射能力的組織后衛,兩個能投三分能單打的小前鋒和得分后衛,兩個運動能力強勁能在擋拆后順下吃餅又能外彈中投的內線。 太陽隊幾乎滿足所有條件! 所以他這個賽季才讓李昂練三分。 出乎預料的是,李昂的三分還真練出來了。 于是,自從全明星賽后,太陽隊內部就一直在演練V字進攻。 平時在比賽中,偶爾也用,只是用得不頻繁,對手們也沒有在意。 事實上,太陽諸將現在對V字進攻的理解已經相當深刻。 只是還沒有機會表演罷了。 而現在,機會來了! 森林狼上一場的防守,讓太陽很是狼狽。所以,湯師爺決定換一種打法,破了這狼王的天羅地網。 V字進攻,這是湯師爺留到季后賽的殺手锏! 加內特有些犯難了,不知道是該去防守底角的李昂,還是防守這個擋拆。 還沒等加內特考慮好,納什便已經借過擋拆突破了。 卡塞爾防守能力再強,面對如此扎實的擋拆也很難第一時間繞過去。 斯塔德邁爾和小奧尼爾都沒有順下,而是在中距離的位置拉開空間。 如此一來,整個內線都被拉開了。 見納什突入禁區,加內特趕忙追防,防守李昂的哈賽爾也趕忙收縮。 納什跳了起來,但在空中,卻用一個背后傳球,把球從加內特和哈賽爾的縫隙中,穩穩送到李昂手里! 在包夾中精準地找到隊友,這對納什來說根本就是常規操作。 李昂在底角接到籃球,這也是他昨天為什么加練底角三分的原因。 大家都很適合V字進攻,唯獨李昂,他不確定自己的底角三分能否穩定。 所以,李昂才會加練,希望保持手感。 本來李昂是有些不安的,但昨天湯師爺的那句“現在的你早已超越過去”,讓李昂安心了下來。 是啊,現在的我,早已不是當初那個投籃天負的藍領大前鋒了! 李昂接球就投,加內特就是再快,也很難從禁區瞬移到三分線外。 在加內特干擾上來之前,李昂便完成出手。 因為這個三分吃了“接球投籃手”徽章的效果,所以,籃球精準入網,李昂先拔頭籌! 上一場比賽,最后時刻李昂漂移三分不中讓比賽徹底結束。 而今天,李昂從哪里跌倒便從哪里爬起來! 進球后,李昂又做了一個三分爆頭的慶祝動作。 這是他之前三分絕殺加內特時的慶祝動作。 小狼一看見這個動作,臉當場都黑了。 這一波啊,就叫殺人誅心! 李昂看了看自己的雙手,感覺今天手感還是很不錯的。 小狼啊小狼,我的三分,是你這輩子都逃不出的陰影。 別慌,V字仇殺隊的威力,還不止于此呢! 第(3/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