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頁 從手機銷售開始,三個公司就沒再缺過錢,金妮一直在努力花錢。 花錢又不能隨意糟蹋,必須選擇最有利公司發展的方面。 原本金妮想過,為公司在紐約買下一棟大廈作為辦公地點,卻被路克極其堅定地否決。 現在想來,她的有點背心發涼。 因為她看中的大廈距離斯塔克大廈不太遠,這次大戰被一艘大蟲子戰艦撞上,現在已屬危樓。 雖然大廈有保險,但保險公司什么時候有錢賠就不一定了。 公司錢已多到燒手,卻還要面對那些揮舞著鈔票和股份,強烈要求入股的各方大佬。 金妮必須征求路克這個大股東的意見,決定公司未來的路線。 路克想了想:“那就做慈善吧。單獨成立一個基金會,向紐約官方、NYPD、市政搶險、消防隊這些相關機構捐款。嗯,沒事還可以買點蝙蝠俠那個基金會的拍賣品,可以溢價幾倍購買。” 金妮一愣:“你……是蝙蝠俠的粉絲?” 路克面色一正,搖頭到:“并不是。但在華爾街地鐵爆炸那次,他救過我一命。” 金妮嘴巴動了動,沒再說什么。 富豪的命既值錢又不值錢。 比如有人無意間救了金妮的命,她會幫對方解決很多問題,甚至讓其一輩子生活不愁,但絕不能直接給這個人幾千萬美刀。 其中原因頗多,簡單來說就是沒必要。 太多的金錢并不會讓人感激,反而會滋長貪得無厭的情緒。 將太多金錢贈與救了自己的人,性價比極低。 況且資本家的錢也是辛辛苦苦賺來的,沒幾人愿意干這種蠢事。 路克看著她的表情,大概知道她在想什么,笑到:“都是做好事。這錢又不是直接給蝙蝠俠的,所有人都知道是公司的善意,還能幫蝙蝠俠維持好名聲,為什么不做?” 第(3/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