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時間進入九月底,路克的一級分身終于挪地方了。 在蒂華納海邊別墅等了一個月,哈莉確定西蒙不會返回那里找她,選擇了離開。 她通過私下渠道,偷偷回到美國,卻沒有去紐約,而是隱姓埋名地來到舊金山。 路克自然跟了過來。 他能推測她如此做的原因,因為西蒙繼父拉曼的醫藥公司就在舊金山。 西蒙在這里出現的機率比其他地方要大得多。 既然都等了一個月,那就不在乎再多等幾天。這是監視者與被監視者共同的想法。 而哈莉為了隱藏身份,將自己變成了一個帶著帽子,蓬頭垢面的女流浪漢。 這種人在大城市到處都是,沒人會在意他們。 只要不去有錢人的街區,警察也不會管他們。 抓這些人不會給警局帶來任何收益,警局還得“包吃包住”。 其次,流浪漢群體并不是很多中國人以為的“乞丐”群體。 有些人只是因為各種原因找不到正式工作,如果誰發現IBM曾經的經理當流浪漢在撿廢品,也不要吃驚。 這很可能是他的養老金無法維持正常生活。 因此,流浪漢確實有很多不怎么講衛生講禮貌,但其中講衛生講禮貌的人也不少。 不過是因為手頭拮據,對這兩方面的要求沒那么高。 哈莉偽裝的,就是這種比較文明的流浪漢。 實際上,她身上雖然沒有香水味,卻也沒有餿臭味,灰撲撲的臉則是化妝效果。 看著有點臟的外套上也沒有陳老污垢,只是普通灰土。 但配合一個破舊小推車的遮掩,加上衣物搭配表現出的破舊雜亂感,此刻她與真正的流浪漢有七八成相似。 不得不說,這位女醫生跟那傻白甜藝術生妹妹是兩個極端。 瑪格麗特學藝術是愛好,但更是一個純粹花錢的愛好。 哈莉學心理學也是愛好,卻既能用它化妝演戲,還能賺錢。 就路克監視她當流浪漢的這幾天,就見她利用心理學知識,輕而易舉地讓路人發善心掏口袋。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