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不到二十分鐘。 打車的陳云便回到了家,速度比坐地鐵倒是快上許多。 拎著狗籠打開房門。 房間里一如既往的沒有什么陌生人氣息,這讓陳云安心的同時,也感覺到那么一絲……失望? 沒辦法。 隨著愈發的進化,手里有錘子的他,看什么都像釘子。 這不是突然想成為龍傲天了,而是你在有一根細長棍子的情況下,真的很難控制住自己能夠對一堆半個人高的雜草無動于衷。 雖然理智一直抑制著自己,盡量不亂搞事情。 但是心里還是會有一些偶爾的沖動。 所以。 陳云覺得這樣處于變化中的自己,其實也是需要一個愛好與習慣的。 養寵物,就是個不錯的選擇。 而且有了寵物,就總感覺自己不再是一個人了。 曾經還是個勤勞的作者的時候,陳云就一直夢想著能夠在碼字的同時,桌子邊上趴著一只曬太陽的懶貓。 碼字累了,就隨手擼一擼身邊肥貓的腦袋。 這樣的感覺,別提有多美好。 而如今,心思更多放在自身進化情況上的陳云。 依舊想養一只寵物。 雖然不是貓,但是狗也不錯。 思考著,陳云放下籠子。 將籠子的門打開,將喝水的盆與飯盆給狗狗準備好之后。 那只一直在籠子里安靜趴著的土狗,試探著伸出了腦袋。 現在的它遠沒有之前初相識時,在街上狂奔的那股興奮勁。 在陳云的面前,它表現的規規矩矩、板板正正。 哪怕是從籠子里出來,走到水盆旁喝兩口水,也要先看兩眼陳云。 這幅乖巧的樣子。 讓陳云忍不住露出微笑。 撫摸著小土狗喝水的腦袋,陳云思索片刻后說道: “要不……你就叫白金吧。” 這個聽起來以顏色為基礎的名字,實際上與小土狗身上棕白相間的模樣色彩毫不相關。 這個名字,實際上是寄托了陳云對過去的某種感情。 曾經作為網文作家的他。 最大的夢想就是成為一名屹立于網文頂點的白金作家。 只不過這個夢想的難度實在太大,遲遲沒有實現。 如今。 不知為何,陳云想讓剛買回來的小土狗叫做這個名字。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