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俊南(二十四)-《十日終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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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使。”警察回道,“惡意縱火致人死亡,這和認不認錯兒有什么關系?”
我低下頭苦笑,一言不發。
我應該殺了他的。
殺了他之后我被判死刑,一命換一命。
這樣倒霉的就是我了,而不是老大姐。
她一生都在背負我犯下的罪。
我闖了禍,她去道歉。
我買了蟈蟈兒,她替我挨打。
我花錢上了大學,她在家里摔壞自己。
我把那老王八羞辱了一頓,她被燒死在了屋里。
她背負了我這么多罪,為何不能讓我替她背一次?
“對了,陳先生。”警察頓了頓,又說道,“接下來說的話您可能不太好接受,但也應該讓您知道的。”
我看向他,沙啞地說道:“我連她去世的消息都能接受了,還有什么是不能接受的?”
“嗯……”警察嘆氣道,“消防員是在最里邊兒的屋找到您母親的,但院兒門口其實有輪椅滑過的痕跡……”
“什么意思……?”我皺著眉頭問道。
“我們推斷……只是推斷啊。”警察面色為難地說,“您母親曾經在火勢開始蔓延的時候跑到過門口兒,那里有一些帶著灰燼的輪椅痕跡,但她不知道為什么又返回了屋里,最終沒能逃出來。”
我聽完這句話心頭一愣。
我好像知道是因為什么,但情況最好和我想的不太一樣。
否則我余生都不會安寧。
“警察同志……”我頓了頓,“她被找到的時候……有拿著什么東西嗎?”
“消防員找到她的時候……她手里拿了個蟈蟈兒籠子,里面兒的蟈蟈兒已經死了。”警察撓了撓頭,最終把警帽摘了下來,面色沉重地說道,“總之……您節哀順變。”
原來是這樣啊……
我在火光之中看到她了。
她明明已經跑到了門口,但卻被什么東西吸吸引了注意。
那東西被關在籠子里,在烈焰地灼燒下發出悲鳴。
她在那一刻恍惚了。
一個如此頑劣的孩子……怎么會不把蟈蟈兒帶在身邊?
所以蟈蟈兒在叫,孩子也肯定在里面。
明明還差一步就可以開門出去,但她還是回去了。
這是她很久之前就做出的選擇。
她這一生弄丟的東西真的很多。
可她哪怕弄丟了生命,也沒有弄丟那個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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