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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結局 第十七章 奇跡-《明朝那些事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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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死了,也就拉倒了,可是崇禎同志不能拉倒,必須繼續招工。

    但榜樣在前面,崗位風險太高,說了半天,也沒人肯干。

    左右為難之際,崇禎想到了一個人。

    這個人很孝順,曾三次上書,請求讓自己代替父親受罰,那是在他決心處罰楊鶴的時候。

    他還清楚地記得這個人的名字——楊嗣昌。  楊嗣昌,字文弱,湖廣武陵人,萬歷三十八年進士。

    崇禎見到楊嗣昌時,很憂慮。

    局勢實在太差,民軍鬧得太兇,清軍打得太狠,兩頭夾攻,東一榔頭西一棒,實在難于應付,如此下去,亡國是遲早的事,怎么辦?

    楊嗣昌只說了一句,一句就夠了:

    “大明若亡,必亡于流賊!”

    如果你仔細想想,就會發現這句話實在準得離譜。

    按照楊嗣昌的說法,清軍或許很強,但短時間內,并沒有太大威脅,但如果不盡快解決民軍,大明必定崩潰。

    簡單地說,就是先解決內部矛盾,再解決外部矛盾。

    為了實現這個意圖,楊嗣昌還提出了一個計劃,這個計劃在歷史上的名字,是八個字:四正六隅,十面張網。

    四正,包括湖廣、河南、陜西、鳳陽,六隅,是指山東、山西、應天、江西、四川、延綏。簡單地說,這個優秀計劃的大致內容,是一部垃圾電影的名字——十面埋伏。

    它的大致意思是,全國范圍內,設置十個戰區,四個主要,六個次要,只要發現民軍出現,各地將聯合圍剿,簡而言之,就是劃定管轄范圍,在誰的地方出事,就讓誰去管,出事的主管,沒出事的協管。

    聽完楊嗣昌的計劃,崇禎只說了一句話:

    “我用你太晚了!”

    對于這句話,朝廷的許多大臣都認為,是徹徹底底的胡扯,無論是楊嗣昌,還是他的那個什么十面埋伏,都是空口白說,毫無價值,在他們看來,楊嗣昌同志將是第三個被干掉的兵部尚書。

    然而他們錯了,如果說在當時的世界上,還有一個人能夠拯救危局,那么這個人,只能是楊嗣昌。

    兩年后,只剩十八個人的李自成,和束手投降的張獻忠,可以充分說明這一點。

    所有的轉變,都從這一刻開始,魏忠賢、清軍入侵、民變四起,朝廷爭斗,緊張,痛苦,毫無生機,但始終未曾放棄。

    或許崇禎本人并不知道,經過長達八年暗無天日的努力,他即將迎來大明的曙光。

    奸人崇禎死前,曾說過這樣一句話:諸臣誤我!

    對于這句話,大多數人認為,是在推卸責任。

    但考證完崇禎年間的朝政,我認為,這句話比較正確,確切地說,給崇禎打工的這幫大臣,除部分人外,大多數可以分為兩種,一種叫混蛋,一種叫王八蛋。

    這個世界上,有兩種人最痛苦,第一種是身居高位者,第二種是身居底層者,第一種人很少,第二種人很多。第一種人叫崇禎,第二種人叫百姓。

    而最幸福的,就是中間那撥人,主要工作,叫做欺上瞞下,具體特點是,除了好事,什么都辦,除了臉,什么都要。

    崇禎每天打交道的,就是這撥人,比如崇禎三年(1630)西北災荒,派下去十萬石糧食賑災,從京城出發的時候,就只剩下五萬,到地方,還剩兩萬,分到下面,只剩一萬,實際領到的,是五千。

    這事估計是辦得太惡心了,崇禎也知道了,極為憤怒,親自查辦。

    最先動手的,是戶部官員,東西領下來,不管好壞,先攔腰切一刀,然后到了地方,巡撫先來一下,知府后來一下,剩下的都發到鄉紳手里,美其名曰代發,代著代著就代沒了。

    綜合明代史料,崇禎時期的官員,比較符合如下規律:臉皮的厚度,跟級別職務,大致成反比例成長。

    這是比較合理的,位高權重的,幾十年下來,有身份,也要面子,具體辦事的就不同了,樹不要皮,必死無疑,人不要臉,天下無敵,好欺負的,就往死了欺負,能撈錢的,就往死了撈,啥名節、臉面,都顧不上,撈點實惠才是最實在的,正如馬克思所說,資本的積累,那是血淋淋的。

    而且這撥人,還有個特點,什么青史留名、國家社稷,那都太遙遠了,跟他們講道理,促膝談心都是沒用的,用今天的話說,就是吃硬不吃軟。教育沒有用的,罵也沒有用,往臉上吐唾沫都沒用,相對而言,比較合適的方式是,把唾沫吐到眼里,再說上一句:孫子,我能治你!

    比如當年追查閹黨,就那么幾個人,研究來研究去,連親手干掉楊漣的許顯純,都研究成過失殺人,撤職了事,還是崇禎親自上陣,才把這人干掉。

    再比如這事,案發后,崇禎非常生氣,下令嚴查,查到戶部,戶部研究半天,拉出來幾個人,說是失職,給撤了,準備結案。

    崇禎生氣了,重裝上陣,找出來幾個主犯,殺了,剩下的,充軍。

    總之,崇禎年間的朝廷,是比較混賬的,而帶頭混賬的,是溫體仁。

    溫體仁這個人,歷史上的評價不高:奸臣,徹頭徹尾的奸臣。

    我之前說過,溫體仁是個很有能力的人,精明強干,博聞強記,善于處理政務。

    所以綜合起來,溫體仁先生的最終評價應該是,一個很有能力、精明強干、博聞強記、善于處理政務的徹頭徹尾的奸臣。

    溫體仁,是個很復雜的壞人,復雜在無論你怎么看,都會發現,這是個真正的好人。

    在工作中,溫體仁是個很勤勞的人,據史料記載,他兢兢業業,每天從早干到晚,很能工作,別人幾年干不了的事,他幾天就能搞定。

    在生活中,他是廉政典范,據說他當首輔時,給他送禮的人從門口排到街上,等幾天,他一個都不見,所有的禮品都退,退不了的就扔,比海瑞還海瑞。

    在處理與同事間的關系上,他非常謙虛,從不說別人壞話,而且很能聽取他人意見,比如有個叫文震孟的人,是他的晚輩,剛入內閣,他卻非常尊敬,遇事都要找來商量,一點架子沒有。

    綜上所訴,溫體仁同志在過去的幾年里,在工作上、生活上嚴格要求自己,團結同事,評定應為優秀。

    那么接下來,我們就溫體仁同志的評定問題,進行鑒定:

    在工作中,他反映敏捷,很有能力,但歷史告訴我們,要成為一個青史留名的壞人,沒有能力,是不行的。

    在生活上,他嚴格要求自己,不受賄賂,是因為他的仇人太多,要被人抓住把柄,是很麻煩的。

    在跟同事相處時,他確實很和善,比如對文震孟,相當地客氣,但原因在于,文震孟是崇禎的老師,后臺很硬,而且當時他正在挖坑,等著文老師跳下去。

    如果縱觀溫體仁的經歷,可以發現,他有個歷史悠久的習慣——整人。

    崇禎二年(1629),他跟周延儒合謀,整垮了錢龍錫,進了內閣,過了幾年,他又整垮了周延儒,當了首輔,又過了兩年,他整垮了前途遠大的文震孟,維護了自己的地位。

    而且他整人的方式相當地高明,比如文震孟有個親信,因為犯了事,要受處分,順便說句,這人的事比較大,按情節,至少也是撤職。

    文震孟和皇帝關系好,名聲很好,勢力很大,且剛進內閣,對溫體仁而言,是頭號眼中釘,但面對如此難得的整人機會,他毅然放棄了,非但沒有落井下石,反而幫忙找了人,只給了個降職處分,很夠意思,文震孟很感激。

    大坑就是這樣挖成的。

    溫體仁很清楚,崇禎是個眼睛不揉沙子的人,處分官員,是只有更重,沒有最重,如果從輕處理,皇帝大人是不會答應的,肯定會加重,而文震孟同志比較正直,脾氣也大,肯定要跟皇帝死磕,下場是比較明顯的。

    事情如他所料,皇帝大人聽說后,非常震怒,把那人直接撤職,趕回家種田了,而文震孟不愧硬漢本色,跟皇帝吵了好幾天,加上溫體仁煽風點火,竟然也被免了。

    其實這些倒無所謂,在道上混的,整個把人,搞點陰謀,也沒什么,這種事,當年張居正也沒少辦,之所以是奸臣,是因為他不辦事。

    崇禎登基以來,干過很多事,平亂、抗金、整頓,忙完這邊又忙那邊,而溫體仁上臺以來,就只干一件事——個人進步。

    為了個人進步,他很精明,坑了錢龍錫,坑了周延儒,坑了文震孟,坑了所有的擋路或可能擋路的人。

    為了個人進步,他除了精明外,有時還很傻——裝傻。

    有一次,崇禎把他找來,有件事情要問他的看法,溫體仁當即回答:不知道。

    崇禎隨即追問,為何不知道。

    溫體仁回答:臣本愚笨(原話),只望皇上圣裁。

    為了個人進步,他很團結同志,很合群,為了整倒錢龍錫,他拉攏了周延儒,兩人齊心合力,還把錢謙益同志送回了家。

    當然,為了個人進步,他有時也不合群,很孤獨,比如他對老朋友周延儒下手時,很干脆,沒有絲毫猶豫,整人太多,多年家里鬼都不上門,還經常跟崇禎說,我不結黨,所以孤獨。

    明明很陰險,很狡猾,很惡心人,還動不動就說我很耿直,我很愚蠢,很能促進食欲。

    能人,兼職奸人,最奸的能人,是奸人,最能的奸人,還是奸人。

    鑒定完畢。

    在當時朝廷里,只是混過幾年的,大致都知道溫體仁同志的本性,換句話說,都知道他是個奸人。

    可是知道沒用,因為溫體仁先生是個能干的奸人,而且深得皇帝信任,誰都告不倒,時人有云:崇禎遭瘟(溫)。而且他本人心黑手狠兼皮厚,在朝廷混了多年,就快修煉成妖了,實在無人可比。

    俗語有云,占著茅坑,不拉屎。客觀地說,在內閣大臣的位置上,溫體仁的行為并不符合這句話,確切地說,他占著茅坑,只拉屎。

    外敵入侵,內亂不止,誠此危急存亡之秋,溫體仁同志孜孜不倦,為了自己而奮斗,整人、挖坑,忙得不亦樂乎,如果讓他繼續折騰,大明可以提前關門但不知是氣數未盡,還是墳里的朱重八發威,天下無敵的溫體仁,終究還是等來了敵人——一個他曾戰勝過的敵人。  放他去!

    自打辯論會上掉進溫體仁的大坑,被趕回家,錢謙益已經在家呆了八年,八年里,除了看人種地(他是地主),主要的娛樂,就是寫詩。

    這些詩大都收入他的文集,可以找來看看,心理效果明顯,心情好時看,可以抑郁,心情不好時看,可以去自殺。

    詩的主要意思,基本比較雷同,什么我很后悔,我要歸隱,我白活了,我沒意思,反正一句話,我這一輩子,是走了黑道。

    畢竟家里蹲了七八年,有點怨氣很是正常,但錢謙益同志還是說錯了,他走的黑道,還沒有黑到頭。

    崇禎十年(1637),在家看人種地的錢謙益突然聽說,有一個叫張漢儒的當地師爺,寫了份狀子告他。

    要知道,錢大人雖說在上面混得很差,但到地方,還是比較惡霸的,小小師爺鬧事,容易擺平。

    然而沒過幾天,他就迎來了幾位用京城來的客人——幾位來抓他的客人。

    在被押解的路上,錢謙益才搞明白,原來那位師爺的狀子,是告御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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