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蕭聿辰意識到,父親已洞察了他和小夕之間的關鍵問題,等著父親說下去。 父親卻沒有著急給他結論,而是先講了自己的一個故事。 如蕭聿辰所知,曾經有個女人為他父親投河了。 但蕭聿辰也只知道這些,具體是怎么回事,他并不知道。 這天父親向他講述的就是當年的那件事…… 那女人是他父親的助理,在為父親的事情參加應酬時,喝醉了酒倒在酒吧外,遇到“撿尸”的混混,把她帶到了酒店,發生了關系。 事后,女人不想報警,并向他父親表達了愛意,希望他能對她負責,畢竟她是為他的事情受到了侵害。 女人也不要求他離婚,哪怕只做個情人也好。 父親拒絕了女人,給了她一筆不菲的精神損失費,并解聘了她。 女人死前來找父親,父親沒有見她。 于是女人以投河作為威脅。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