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主裁判巴伯亞的思考不是沒道理的。 足球比賽是一項競技體育運動,競技體育就是要保證公平公正,而規則的漏洞不一定是真的漏洞,而是某個沒有注意到的問題,被一些特別技巧的球員利用起來,能夠輕易的在場中完成想要的事情。 之前有一項新規則,就是針對這一點。 把時間推向十年以前,場上偶爾能見到,有球員用雙腿夾住球向前跳,墨西哥球星布蘭科就是其中的佼佼者,他的‘蛙跳過人’至今被認為經典,但許多裁判對此不置可否,之后國際足聯在2005年,第二次修改了足球比賽規則,把夾球定義為危險動作的延伸,夾球成為國際足聯明令禁止的比賽動作。 雖然夾球被認定是犯規,原因表述是‘危險動作’,可實際上,絕大部分球員用不出也是原因,當有些動作技術到,只有極少數球員能用出,防守一方也幾乎沒辦法應對時,就應該得到足夠多的重視,因為這樣的做法可以說是比賽的‘BUG’。 巴伯亞仔細思考了一下,覺得應該向歐足聯反應情況,主要甄少龍的頭頂破門,實在是太不講道理,防守一方根本沒辦法做什么,尤其甄少龍還是在禁區里,對方連防守動作都不敢做。 巴伯亞都有點同情阿森納。 其實世界足壇也有類似的做法,比如巴西球員科爾隆--索薩,他在巴西國內聯賽就有幾次,用頭頂連續顛球向前的做法,但他的做法更多是炫技術,甚至可以說是技術挑釁對手,而不是去贏得進球,當旁邊防守球員多時,他也不可能再繼續向前。 甄少龍的‘頂球沖鋒’就有點過份了。 當然了。 不管以后會變成什么樣子,眼前來說,沒有規定不能頂著球跑,巴伯亞也只是稍稍同情阿森納,該怎么判罰還是怎么判罰,甄少龍的‘頂球沖鋒’無疑是技術能力達到巔峰的表現。 人家就是技術好! 有什么辦法? 你們不服氣得話也可以找個球員,站出來頂著球沖到對方球門里啊? 所以巴伯亞對阿森納球員的抗議視而不見。 場邊。 阿森納主帥溫格也在進行同樣的‘抗議’,他找到了第四官員,嘴里不斷地念叨著,“這是犯規動作!應該定義為犯規!他竟然把球頂到了球門里,我們的隊友根本沒辦法防守!” “我會上訴!” “這不是正規的進球!” 第四官員沉著臉聽著,心里根本就不屑一顧,因為對方明顯是技術好,人家能頂著球跑也是實力。 你們覺得是犯規,你們也來啊? 同時。 場上的阿森納球員都感到茫然無助,甄少龍的進球對士氣打擊太大了,他們本來就兩球落后,再被打進第三個球,還是如此不講道理的進球,他們都不知道該怎么繼續。 這還怎么踢? 對方在禁區邊側頂著球,都能直接沖進球門里,完全是跨越次元的技術打擊,和這樣的對手踢比賽,和用刀劍硬碰核-彈有什么區別?根本沒辦法防守啊! 有些阿森納球員都覺得干脆認輸得了。 繼續? 踢什么踢? 比賽肯定會輸掉,結果根本沒有懸念。 阿森納球員的悲觀心態無疑影響到了場上的發揮,接下來比賽重新開始以后,他們的進攻踢的軟弱無力,防守也頻頻的出現問題,后場如此多的防守球員,竟然會出現漏人的情況。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