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嘉靖四十一年,冬。林十三押送胡宗憲回京。胡宗憲被暫押詔獄。 裕王對胡宗憲還是欣賞的。其門人,錦衣衛指揮使朱希孝命北鎮撫司千戶林十三暫管詔獄事。 有林十三管著詔獄,胡宗憲在獄中的日子反而比做浙直總督時清靜多了。林十三又找來京中名醫為其調養,甚至自掏腰包雇了一個福滿樓的廚子,專門為胡宗憲做藥膳。 嘉靖四十一年,臘月初一。內閣首輔徐階于內閣值房題字三行“以威福還主上,以政務還諸司,以用舍刑賞還公論”。 明眼人皆知,這三句話的重點在于第二句“以政務還諸司”。 說明白點就是:嚴黨已經倒了。皇上您的爪牙沒了。權力該還給文官集團了。咱們君臣共治不香嘛? 題字同日,徐階授意南京兵科給事中陸鳳儀彈劾胡宗憲十大罪。 為抗倭挪借軍費,成了“貪污軍餉”。 為募餉開抗倭捐,成了“濫征賦稅”。 最狠的是最后一條罪名“黨庇嚴嵩”,這一條.沒得洗。 又數日,有故人前來詔獄探訪胡宗憲,勸其反戈一擊,揭發嚴嵩父子罪行,可保性命無憂。 任憑說客舌燦蓮花、好言相勸、言語威脅。胡宗憲全程緘口不言,只在最后說了一句話:“嚴閣老對我有知遇之恩。” 翌日,六部、都察院、六科廊、諸寺三百零九名文官聯名上奏,請殺胡宗憲。來勢洶洶,泰山壓頂。大有皇帝不殺胡宗憲則京城諸司罷工停擺的氣勢。 好家伙,嚴世蕃剛被發配雷州,嚴嵩剛被免職不久,文官集團這就發動第二次大禮議式的逼宮了。 關鍵時刻,嘉靖帝授意錦衣衛站了出來。 錦衣衛上至指揮使,下至百戶,聯名上奏疏為胡宗憲鳴冤。 接下來的半個月,參劾胡宗憲的三百零九名文官中,有三十一人因貪污、納賄、徇私、舞弊被錦衣衛逮捕,關進詔獄。 為了救下胡宗憲的性命,一向圓滑的林十三這回也顧不了得罪不得罪人了,直接化身詔獄閻羅王。 他下令對這三十一人施以酷刑,這幫人恨不能連小時候偷過誰家的針,摘過誰家的瓜都一一招認。做官后干的齷齪事自然一件不落,全部供述。 對于這批官員的處理,錦衣衛遵循從嚴從快的原則。 這是一個強烈的政治信號:誰想搞死胡宗憲,錦衣衛就搞死誰。 為保胡宗憲性命,嘉靖帝一改往日“居于深宮,藏于帷帳,操縱朝局”的行事作風。親自下場表態:其一,胡宗憲平倭有功。 其二,胡宗憲并不是嚴黨。自他做了御史,便是朕一直提拔他。朕之前因平倭而賞賜他,若朝令夕改,今后誰還會為朕做事? 其三,胡宗憲任職總督時,的確有些違背法度之事。雖本意是為平倭大業,然法度不可違。故免除其一切官職,命其回籍閑住。 事情發展到這個地步,徐階一黨若還咬著胡宗憲不放,那真成給臉不要臉了。 這場政潮,在嘉靖帝的權謀和錦衣衛鐵腕的扼殺下,漸漸散去。 胡宗憲得以還鄉。 嘉靖帝為此事,專門給裕王寫了一張字條“胡汝貞乃朕留給你的宰輔大才”。 皇帝和文官的拉鋸還在繼續。 嘉靖四十二年,正月。 因在“保胡”事件中于詔獄“虐待罪官”,有御史彈劾林十三。 又有御史彈劾林十三公權私用,縱容其父大做官家用冰生意。 接下來有御史彈劾,林十三與嚴世蕃為異姓兄弟,當初與嚴黨勾結,于宣府害死沈煉。 這是殺招,如今朝中背景再深厚的人也扛不住一頂嚴黨的大帽子。何況還有一條“戕害忠良”。 好在林十三當初在宣府留有后招。 那便是妖道閻浩的供狀:是嚴黨逼迫他對錦衣衛撒謊,誣陷沈煉。沈煉從未給韃靼人提供過情報。嚴黨欲誣陷忠良,指使他胡亂攀扯。沈煉冤死,罪在嚴嵩! 另外還有一份沈煉生前寫給林十三的信。足矣證明沈煉并非林十三所害。 內相呂芳、司禮秉筆黃錦也為林十三作證:林十三乃是皇帝授意,打入嚴黨內部之暗樁。與嚴世蕃結義,乃是為搜集嚴黨罪證使的權宜之計。 林十三躲過一劫。 出人意料的是,林十三竟上了一道請罪奏疏,承認言官所奏“公權私用,縱容其父大做官家用冰生意”是真。自請懲處。 老謀深算的嘉靖帝一眼看穿:林十三這廝是在躲事。想玩小杖受大杖走的把戲。念在他平倭有功,就遂了他的心愿。將他從北鎮撫司降往馴象所,做個千戶吧。 兜兜轉轉七八年,林十三又回到了馴象所。不同的是,當初他只是馴象所中名不見經傳的堂貼校尉。如今卻成了馴象所的頭兒。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