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如何懲治貪官污吏,這是個問題。 歷朝歷代的皇帝好像都沒解決這個問題。 或者說,歷朝歷代的皇帝都沒把這個問題處理好。 如果處理好了,那就不會每到一個王朝末期就貪官污吏橫行了。 或者,反過來說,貪官污吏橫行就是導致一個王朝步入末期乃至衰亡的誘因。 朱門酒肉臭,路有凍死骨,貪官污吏橫行,一個王朝開始衰落,直至滅亡。 這就如同一個死循環一般,不知多少王朝因此而亡。 可以說,如何懲治貪官污吏就是影響一個王朝興衰更替的關鍵。 那么,到底如何懲治貪官污吏呢? 午時將至,紅日正中。 乾清宮,御書房中,萬歷還是抱著小朱常洵坐那里一動不動,一點起身去用膳的意思都沒有。 他跟前就擺著一本《大明律》,而且已然翻到懲治貪官污吏那一頁了。 枉法臟,一貫以下杖七十,一貫以上四十貫以下杖一百流放充軍,滿四十貫即處斬刑,滿八十貫則絞。 袁可立說的一字不差。 這么懲治貪官污吏簡直就跟開玩笑一樣。 大明王朝也很久沒有這樣懲治貪官污吏了。 因為這枉法臟就不合時宜。 一貫才多少錢? 這一貫還得看用什么來算。 如果用銅錢來算,一貫就是一千文,折銀一兩左右。 這本就已經是個笑話了,哪個貪官污吏會只貪一兩銀子? 如果以大明寶鈔的一貫來算,那更是個天大的笑話。 大明寶鈔那貶值速度可謂一瀉千里,洪武朝的時候寶鈔一貫就只值一百多文了。 永樂朝強推寶鈔都止不住寶鈔的貶值速度,土木堡之變更是讓寶鈔價值徹底崩塌。 《明實錄》,英宗正統十三年,“每鈔一貫,折銅錢二文”,到了憲宗成化年間,“鈔一貫不能直錢一文”! 如果按《大明律》枉法臟,那貪一文錢就得杖七十,貪四十文就得問斬。 這不開玩笑嗎? 大抵就是因為這個原因,枉法臟自憲宗成化年之后就沒有執行了。 這真就跟開玩笑一樣,哪怕就按大明寶鈔剛發行時硬性規定的比價來算,寶鈔一貫也就值銅錢一千文或白銀一兩。 或許,洪武大帝定下這酷法就是為了防止官員貪腐。 這里的“酷”是殘酷的酷,是帶著貶義的。 酷法之所以名為酷法,那便有因為太酷了而執行不下去的時候。 這枉法臟真的太酷了,終歸是執行不下去了。 枉法臟執行不下去的后果是什么? 貪官污吏等于沒了約束啊! 這酷法臟就跟開玩笑一樣。 問題,這玩笑還是用人命來開的。 正常情況下,沒有哪個官員真會因為其他官員貪了一文錢而把人打七十大板,更沒有哪個官員真會因為其他官員貪了四十文而把人家斬了。 這種玩笑開不得,你敢跟別人開這種玩笑,別人也會跟你開這種玩笑,到時候誰都跑不了。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