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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4、615節 違抗王命,這不是找死么?-《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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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是行賄者本人,也很討厭。

    為了美化告密者,李洛以將告密者進行了美名化處理。一切告發不法之舉的,都冠以衛道者,名利雙收,鼓勵民間積極揭發檢舉之風。

    金氏搖頭:“雖然有道理,可為何連彩禮嫁妝也要禁?未免太霸道了吧?”

    李蕙質笑道:“大人,唐王并未同意禁絕嫁妝彩禮之請。只是坊間風聞,唐王有意改革婚嫁之禮,據說嫁妝彩禮將會分等級,將嫁妝彩禮固定起來。一旦超過,就按照逾制處置。百姓嫁娶負擔,或許會減輕很多。”

    李簽等人根本不關心百姓負擔,卻覺得要是真的施行分級嫁妝彩禮,卻也能做到移風易俗。

    民間嫁妝彩禮向來很重,攀比成風,造成很大負擔,也浪費了很多精力。

    分級就簡單了。

    你有錢無錢,等級不到,就只能要那幾種彩禮,只能出那幾種嫁妝。

    逾制的罪名扣下來,哪個百姓受得了?

    “唐王之心,不止一統天下啊!”李簽感覺很無力,“他還要改變天下!唐王若能成功,那就是始皇帝第二了!”

    眾人聽了都是心中悚然。

    不但想一統天下,還要改變天下!

    …………

    江南的六月,梅雨過后就一直驕陽似火。可田里的稻谷也漸漸變黃,快要收割了。

    被改為姑蘇郡的平江(蘇州)長洲縣,此時也有一半的水田風吹稻浪,看著很有幾分喜人。

    雖然天氣炎熱,可是農夫們仍然來到地頭侍弄莊稼,看著快要收割的稻谷,喜上眉梢。

    雖說因為耕牛急缺,導致只能種大半的田,可這是自己的田啊。自從大王起兵趕跑了韃子,鎮壓了豪族,他們就有了自己的田。

    朝廷說,田都是大唐的,可歸他們種,可以一直種下去,只收取兩成田稅。這不就是自己的田么?除此之外,不繳納任何稅收。就是之前的人頭稅,也不再繳納了。

    據說叫攤丁入畝。

    古往今來,沒聽說過這樣的德政。就算今年只能種大半田,也足夠吃了。

    之前,圣王和圣母娘娘還賑濟流民,分發稻種和耕牛騾馬,讓他們不但有了自己種的田,還讓他們度過了難關。

    他們很多人,都吃了圣王一年多的賑濟糧啊。

    一年多!

    硬是沒讓一個人餓死!

    說起來簡直就是夢話,可的確如此。據說,圣王和圣母娘娘為了糧食,頭發都急白了。

    比起之前的趙官家,簡直好太多了。

    至于韃子,那就更是不能比。

    就連縣衙中的官人,也經常下鄉,怕他們的日子不好過。換了以前,幾輩子的人都沒聽過啊。

    大王真是圣人降世,王后娘娘真是圣女菩薩啊。

    天高地厚之恩!

    等到耕牛以后多了,日子就會更好過。

    這不,各地新修的道社,就算不是炎黃帝社,他們也往往為大王娘娘祈福。

    可是,長洲縣的百姓也很苦惱。

    真的很苦惱。

    因為娶媳婦太難了。斷香火的太多了。。

    前段日子,圣王下了《禁殺嬰令》,宣講的縣令官人告訴百姓,本縣的男女比例,已經達到三比一!(史實,但卻是明初的數據)

    也就是說,本縣男子的數目,是女子的三倍!大唐男多女少最嚴重的地方,本縣排第三!

    難怪那么多人娶不上媳婦,這比例也太嚇人了。

    可所有人都知道,這是個事實。平日里都能見到,明顯就是男子很多,而女子很少。

    原因么,大家也都清楚,殘殺女嬰!

    《禁殺嬰令》一公布,他們就忍不住想嚎啕大哭。

    圣王說了,不能讓大唐男兒無女可娶,從今日起,凡是生女嬰者,可每年領取一塊銀元養育錢,一直領到五歲!

    還說,凡是將來嫁女達到三人者,可免稅一年。

    至于殺嬰的殘酷處罰,他們也就覺得可以接受了。

    畢竟,誰愿意殺害自己生下來的孩子?

    日子慢慢好過起來,朝廷給了補貼,為何還要殺嬰呢?又不用再繳納人頭稅。

    他們平均每戶二十畝田,只要年景不差有耕牛,一年兩季五十石糧食。扣除十石稅,還剩四十石,足夠養活十口人!

    這還不算家里女人養蠶織布的收入!

    這種情況下還要殺嬰,那就是狼心狗肺了。

    所以,腰斬再酷烈,也殺不到他們頭上,反正他們有了保障,也不會再干殺女嬰的事,造成男子無女可娶。

    但是,在滸墅鄉古柏村,今日卻出現了很不諧的一幕。

    “聽說了么,王十三燒死了剛出生的女嬰!”一個村民指著一處屋子說道,恨恨將鋤頭往地上一頓,“圣王的旨意下來大半個月了,鄉公所村公所天天重復朝廷的命令,可他還敢干!不怕王法么!”

    另一個村民說道:“這是王十三殺的第四個女嬰了,不生兒子不甘心啦!”

    第三個村民嘆息道:“冤孽啊。王十三前三胎都是女子,被他溺水了。這第四個,他就不再淹死,而是要燒死。”

    “你道為何?他說自己命背,連生幾個都是女子,是那女子陰魂不散,是水鬼,不怕水溺,這次就用火燒,看她下次還敢不敢來!”(史實)

    有一個村民道:“古柏村一百多戶人家,一半人家打光棍!我好好一條漢子,年過三十也沒娘子!這怪誰!古柏村當年可是個鎮子,現在變成一個村了!”

    “王十三燒死女嬰,就沒有人阻止么?”這漢子怒道。

    另一個村民道:“阻止?怎么阻止?他是偷著燒的,等別人發現,孩子都燒成一團了。哎可憐吶!當年,我也溺死過一個閨女,要是當時不弄死,現在也快出嫁了。”

    有人問:“王十三人呢?”

    “人?早就被抓到村公所了,估計已經移交到鄉公所了!”

    正在這時,忽然一個老漢沖過來,大喊道:“鄉親們,行行好,快去鄉公所幫十三求個情啊,他和他娘子,快要被送到縣衙了!”

    此人是王十三的父親,王六。

    然而他的話還沒落音,村正和治安使就手按唐刀大步走過來。

    王六一見,頓時臉色慘變,“村正官人…”

    村正是一個瘸了腿的退役銳士,可仍然帶著唐軍的銳氣。

    “王六,你兒子殺嬰,你是知情人吧?”村正冷冷問道。

    “村正官人,我…”他的確是知情人,還幫著放風,也知道朝廷的禁令,可終究存了僥幸之心。

    “跟我走一趟吧,去鄉公所說話。”村正不假辭色的說道。

    眾人一看就知道,王家完了。

    違抗王命,那還有個好?

    這不是找死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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