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村正孫永達給趙慶倒了一杯茶,請他在公所室上座,說道:“武長官人家在古松莊,距離村公所尚有五里,這大雪難行,下官的馬就借與你騎。” 武長官人,是對大唐武士階層的尊稱。村之下,分為若干莊,但不設官吏。 雖然本村有七八個莊子,八百多人口,但孫永達幾年村正當下來,當然每個莊子,每戶人家都熟悉。 金灣村只出了一個武士,就是眼前的趙慶。 孫永達當然知道,趙慶的家在哪個莊子。 “謝村正官人。今日封衙,村公所也要關門了,村正官人也要騎馬回家,兄弟心領了。”趙慶拒絕道。 “為何不在縣中借馬?以武長官人的身份,縣衙必然會借的。”劉子奮說道。 趙慶苦笑:“縣衙沒有馬了,就是馬車也沒了。眼下年關,馬匹馬車緊張的很,騾子都沒有。在縣城驛站下車,只能走著回鄉(xiāng),哈哈!” 趙慶的軍職是火器兵都頭。所謂都頭,乃是統(tǒng)帶五十兵馬的小軍官。所以趙慶不但是武士,還是校尉軍銜。 但因為村正入伍比他早,所以就算他地位比對方高,也要禮讓三分。 趙慶入伍六年,是在軍中考中大唐陸師學堂,兩年后畢業(yè),才授予校尉軍銜,當都頭已經(jīng)兩年了,而且還是在長安禁軍系統(tǒng)任職,因為立了丙等戰(zhàn)功,敘功很快就要升為隊正了,提都尉軍銜了,連升兩級。 等回到長安,新的任命就能下來。 按照制度,只要到了隊正級別的禁軍武官,就能在長安分到一套居所,將家人接來同住。 他這次回來,就是接父母的。 “武長官人來村公所,是開具回鄉(xiāng)文書吧。”村正從公案抽屜里取出一方木制小印簽,上面是小小的六個字:吳縣滸墅金灣。 唐軍將士回鄉(xiāng)探親,除了要在縣衙開具返鄉(xiāng)文書,還必須要去村公所開具返鄉(xiāng)文書,要由村公所蓋印簽字,證明該員某年某月某日的確回鄉(xiāng)探親了。 “正是如此。”趙慶笑道,“還請村正官人開具返鄉(xiāng)文書。” “武長官人稍待,下官這便辦理。請出示告身憑據(jù)。”孫永達說道。 趙慶從懷中掏出軍職證件,卻是一本小小的魚皮冊子,上面記載著他的姓名,年紀,籍貫,入伍日期,所在營伍,軍職軍銜,相貌特征等等。 上面還蓋著兩個印章。一個兵部印章,一個是旅部印章。 身為退役唐軍的孫永達很熟悉這個告身,他一入手就知道東西是真的,打開一看,相貌描述也對的上。 當下村正官人拿出一頁公函,用拙劣的書法寫下:“今日有長安禁軍火器左營右旅中聯(lián)中隊中都都頭趙慶,回本村探親,特此證明。洪武六年臘月二十八酉時。金灣村公所。” 寫完之后,村正用印,簽下“孫永達”三字。然后吹吹墨跡,小心的遞給趙慶,“武長官人請收訖。” 他的字雖然寫的不好,可辦事速度很快,干脆利落,又不失細心,顯示出退役唐軍的干練之風。 “謝過村正官人。”趙慶接過來收好,“兄弟這次回鄉(xiāng),看見鄉(xiāng)中變化不小啊。馬路從縣城一直修到鄉(xiāng)中,蓄水塘也變成了大水庫,鄉(xiāng)親們的日子也好多了不少。” 孫永達笑道,“可不是么?村中老人都說,就是當年前宋光景好的時候,也沒有眼下圣天子在位來的好過。” “這百姓日子好過還不止,就是這鄉(xiāng)中人心,也清正肅然了不少。百姓們沒有再溺殺女嬰的,沒有橫行鄉(xiāng)里的,更沒有山匪水盜了。我管著一村之政,可從未有人給我送禮行賄,也無人敢向鄉(xiāng)正縣令行賄,這天下教化,可謂大變啊。” 能不大變么?行賄可是害官罪,可是失貞叛道、降籍為奴的罪名。誰敢向官員教師送禮,一旦被軍報查實,就徹底完了。而得利的卻是舉報者。 至于受賄,同樣是失貞叛道,不但官職不保,就是一等國民的身份也要被剝奪。同僚舉報你,卻立刻能以衛(wèi)道鋤奸的功勞升官。 御史臺和大安府,州牧府,警部等衙門的銅簋,設到了縣一級。郡守衙門的銅簋,設到了鄉(xiāng)一級。縣衙的銅簋設到村一級。 誰敢造次? 唐廷用天下人的耳目,以利益為動力,通過天道教的理教道德,設下綿密到極點的全民監(jiān)察體系。 絕大多數(shù)叛道違反行為,無論是行賄受賄,還是以權謀私、貪污瀆職、打擊報復、超額納妾、不孝不義、坑蒙拐騙、通奸不貞、溺殺女嬰、吃絕戶、賭博等都很難隱瞞。 當然,投遞銅簋必須有充分的理由,寫下相關的依據(jù),不能信口雌黃的捏造。 每天,光是處理各種銅簋的人,整個大唐就需要動用數(shù)千人手。于是,大唐官員的一個很重要的工作,就是處理銅簋。 倘若通過銅簋舉報查實了案件,不但舉報者有獎勵,經(jīng)手的官員也有獎勵。 相反,如果是冤案,那就要受到懲罰。 這使得,大唐官員的在編數(shù)量,比所有朝代都要多。但是,大唐的官員俸祿開支占比卻不高。 為何? 因為歷朝歷代的官員數(shù)量雖然不多,可那是沒有計算吃官糧的廣大吏員。吏員就是不入流,也沒有官身,可是他們的數(shù)量龐大,仍然要吃俸祿。只不過俸祿不是朝廷支出,而是各級衙門的稅收截留。 看似朝廷沒有支付他們俸祿,可是朝廷的稅收卻少了一大塊,而且還不透明。說起來,還不是朝廷養(yǎng)的?還不是百姓的賦稅養(yǎng)的?有區(qū)別么? 李洛的大唐只不過把廣大吏員變成了官,也就是后世的公務員,全部走財部預算。如此一來,既調(diào)動了吏員的積極性,又增加了稅收,抑制了腐敗。 俸祿占比反而降低了。因為更透明了,地方?jīng)]有借口截留稅收。而且,將廣大沒有前途,只想撈錢的吏員納入官員體系,也加強了對整個天下的控制。 如今的銅簋舉報數(shù)量越來越少,說明叛道違法的事情也越來越少了。 趙慶很關心的問道:“民間尚武之風如何?” 孫永達回答:“百姓以從軍為榮,就連鄉(xiāng)間兒童,也開始練習射箭。忠武道社也日日有人來祭祀。民間尚武之風,和前宋大為不同了。前段時日,鄉(xiāng)中還有人去縣城依法決斗,一死一傷,猶如先秦之時啊。這在以前,哪里敢想?” “哦?依法決斗?”趙慶來了興趣,“為何決斗啊?按照決斗法規(guī),沒有正當理由,縣衙和警堂是不能審批的。” 治安使劉子嘆息道:“為何?就為了一個女子。” “武長是本地人士,自然知道我吳縣之弊,最大的問題便是男多女少。因為當年溺殺女嬰成風,導致十個男子,最少三四個娶不上渾家,窮人難有后啊。” “鄰鄉(xiāng)青橋村,兩男爭娶吳家女。吳家女屬意張家子,不喜王家子。本來已經(jīng)訂了婚的。可偏偏在要辦喜事時,女子害了大病,臥床不起。張家便退了婚,這也正常,畢竟沒有幾個人愿娶快死的人,也不算違道,更不犯法。” “可是吳家女本就重病,得知張家退婚,慪氣了幾個月,竟然不治而亡。她病重期間,王家子反而來看過幾次,倒是個重情之人。偏偏吳家女是個有心氣的,死前說要有來生,愿嫁王家子,不嫁張家郎。還央人給王家子道歉,說不識有情人,對他不起。” “王家子本就喜愛吳家女。吳家女死后,王家子聽到女子死前的話,竟然一怒之下,找到張家。說吳家女本來能治好,就是因為張家退婚,使得吳家女不治身亡,罵張家子無情無義,乃是失貞無道之人。” “失貞無道這樣的帽子,張家子如何肯戴?他一怒之下,就和上門討伐的王家子大打出手,這便接下了仇。之后,兩人在村中猶如冰炭,數(shù)次斗毆,都被治安使以斗毆懲處。” 趙慶喝了一口茶,“女方大病,男方退婚,這雖然有失無情,卻不算叛道失貞,畢竟還沒有成親,還不許別人退婚了?誰能保證,娶過門后女子能好起來?張家子頂多就是薄情罷了,說不上叛道失貞。” 劉子奮道:“可不是么?可是這兩人在村中結(jié)仇,別人也難以阻止。為了臉面,誰也不低頭。于是幾個月后,王家子突然找到張家子,當著眾人的面,發(fā)起決斗之約,要是張家子不敢決斗,就要當眾認錯。” 為何發(fā)起決斗?因為這樣的私人矛盾,誰也沒有犯罪,誰也沒有叛道,根本無法處置。 按照大唐決斗條格的規(guī)定,倘若因為私人之間不可化解的矛盾發(fā)起決斗,不敢接受決斗的,就要答應對方的要求。 “張家子如何肯當眾認錯?就答應了決斗。眾人苦勸無果,于是決斗書寫好,交到鄉(xiāng)村公所,又交到縣衙。” “兩人帶著村中證人,一起來到縣衙。縣令和和警堂的司警縣尉,一起審核決斗是否能夠通過。兩人當眾表示生死有命,無怨無悔。兩人的體格年紀也都差不多,也都沒有病患,都是符合決斗條格規(guī)定的。” 要是兩人的身體素質(zhì)和年紀差距較大,或者接受決斗的人身體有病患,就不允許決斗。倘若一個身強力壯的人對一個瘦弱的人發(fā)起決斗,就算瘦弱者接受決斗,也不會被允許。 相反,身體瘦弱的,卻可以主動向強壯的發(fā)起決斗。 “最后,吳縣第一起決斗通過。兩人就在縣城忠武廟的廣場上,當著數(shù)千人的面,再次宣布自愿決斗,簽下生死狀,決斗了。”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