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 至于那些身為官員典范的清官,更是無不家計清貧,其例俯拾即是。 明代中期以后,很多初任官員很多都陷于困頓的窘境,甚至導致京債的盛行。 以觀政進士為例,據萬歷三十二年(1604)李廷機的上疏可知。 他們在觀政候選之時,生計已是相當空乏,甚至不得不向他人借貸。 至于那些在京城候選末職的官員,更是窮困潦倒,很多甚至依靠做裁縫度日。 為了償還這筆債務,官員上任之后,除了盤剝百姓和收受賄之外,只能挪用庫銀還債。 明代官員的收入又如何呢? 明代官員俸給,分為本色、折色兩種支取。 本色支取的俸給,又可分為三種: 一是月米,大致為每位官員每月支取1石。 這是官員每月生活的基本保障。 二是折絹米,即以絹折米,官員俸給每年有2個月支取的是折絹米,通常為絹1匹,折銀7錢。 三是折銀米,即以銀折米,每年有10個月支取的是折銀米。 明朝廷為了讓官員維持還算體面的生活,只好在常俸之外,給官員一些額外的津貼。 盡管在明代尚無養廉銀之說,但這些津貼目的還是為了讓地方官員養廉。 明代官員津貼,主要有以下三項: 一是差旅津貼,包括官員上任時的道里費,地方官員朝覲時的盤費。 道里費的多少及其等次,大致為: 知府50兩銀子,知州35兩銀子,知縣30兩銀子。 地方朝覲官員的盤費,道途遠的多達100兩銀子,近的則為50兩—60兩銀子。 二是柴薪銀。 這項柴薪銀津貼,實際上往往多于官員的月俸。 如萬歷二十一年(1593)九月二十八日,馮夢禎正好任職南京國子監,就在這一天,他收到的月俸僅為1.78兩。 至于柴薪銀,則收到了兩項,其中額定的柴薪銀為3.6兩,另外又有冬季柴薪銀加上閏月柴薪銀共計13兩余。 三是廩給銀。 如李樂任福建按察司僉事,照例每天有廩給銀3錢,每月合計9兩。 可見明朝官員的收入少得可憐。 當然明代官員也有一些額外收入。 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