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五十五章 投降條件-《逆襲大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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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竟他們家是怎么對付朱家,他弘歷是再清楚不過了。他們家是打著為崇禎皇帝報仇的旗號入的關,結果卻是要把崇禎家的子嗣都殺了個干凈,他家圣祖爺甚至是連毫無反抗之意的七十多歲老翁都不放過,要全家抄斬,還凌遲處死了他。
張瑞多多少少跟那朱家有點關系,哪怕他是愿意放過他們愛新覺羅家,他底下的人也不會同意他這么做。
或許蘇永璋會是他家唯一能留下來的血脈了吧!
不過....
在對蒙古兵馬整編的期間,大燚對大清的用兵暫時也停了下來,也讓龜縮在吉林一域的大清國暫時獲得難能可貴的喘息時間。
可只要大燚還未退兵,大清國內便是人心惶惶。
真心愿意為大清國赴死的人不是沒有,但是不多。絕大部分人都是想著怎么樣才能在保證自己和家人們的性命,甚至是如何能保證自己的財產。
至于大清國的未來,沒有幾個人是真的在意和看好了,幾乎都是在想著出路。
甚至是在宣統(愛新覺羅.弘歷)下令整頓戒嚴期間,都有不少的滿洲兵馬在偷偷地去聯系了燚軍,商談投降的事宜。
兩國現在雖說是處于敵對的狀態,但是大燚也不是非要對所有的滿人都是趕盡殺絕的態度。從大燚軍中有許多的滿洲隨從軍就可以看出,只要不是胡作非為態度依舊是惡劣不肯轉變的,基本上都有一條活路。
甚至還有一些八旗兵因為“表現良好”,家里的人甚至都不用進那“贖罪營”中工作“贖罪”。
有了這些做基礎,如今大清軍隊中不少的士兵都是想著怎么樣才能讓家人擺脫進入“贖罪營”,而不是怎么樣廝殺敵人。
畢竟真要是打起來,他們也殺不過人家。
于是就有不少士兵在私底下還商量著,實在不行,一開戰他們就跪地投降得了,這樣他們家人都可以少在那“贖罪營”待多幾年。
按大燚給他們的條件是,想要進入隨從軍,他們需要為大燚奪取兩座以上的城池。
比如他們現在駐守了一座城池,如果他們是直接投降,最多只能獲得自己以及家中的至親(即:父母,妻子兒女等)不用進入“贖罪營”,家里的財產也只能保留一點銀兩(都統級別的是三百兩,佐領一百兩,士兵十兩),田地什么的就不用想了。
可是他們要是能去奪下一座不愿意投降大燚的滿清城池來獻給燚軍,那就不一樣了。
除了自己以及至親以外,他家的媳婦和孫子女、他的兄弟姐妹以及其妻子兒女都可以獲得免入“贖罪營”的可能(條件是他的兄弟或者子女們沒有參對抗大燚,否則依舊免不了這些人)。不過卻是可以保留家中七成的財物,田地也可按大燚人頭所分。
當然,要是能奪兩座以上,他們自己就可以選擇是否進行大燚隨從軍,他家里的親人們(即他父母的所有子女和媳婦、女婿及孫子女等)以及他妻子家的親人(即妻子父母的所有子女和媳婦、女婿及孫子女等)都有免去進入“贖罪營”的可能,并且保留他們家里所有的財產以及絕大部分的田地。要是能奪三座以上,則是在這些基礎上,并獲得大燚的功勛獎勵。
如果是負隅抵抗的,致使燚軍傷亡的,按大燚軍人死亡的人數進行劃分。
一百人以下的,有斬殺記錄的全部處死,底層士兵及家人全部打入“贖罪營”,工作十年,將領及家屬翻倍并視情況加重;
一百至三百人的,有斬殺記錄的全部處死,底層士兵及家人全部打入“贖罪營”,工作二十年,將領及家屬翻倍并視情況加重;
三百到五百人的,有斬殺記錄的全部處死,底層士兵及家人全部打入“贖罪營”,工作三十年,將領及家屬翻倍并視情況加重;
五百到一千人的,有斬殺記錄的全部處死,底層士兵及家人全部打入“贖罪營”,工作五十年,將領及家屬翻倍并視情況加重;
千人至三千人的,有斬殺記錄的全部處死,底層士兵及家人全部打入“贖罪營”,工作九十九年,將領及家屬翻倍并視情況加重;
三千以上的沒有說,因為至今大清還沒有哪場戰事能直接造成大燚戰斗人員直接死亡超過三千的以上,不過真出現了這樣的情況,估計就是另外的一種局面了。
于是這才有了很多滿清兵寧愿投降也不愿意抵抗的事情。
二十年可是比十年的刑期整整翻多一倍,有幾個愿意多加十年的。
當然,最主要的還是大清國已經讓他們看不到戰勝大燚的可能了。
如果只是十年而已,對于底下的人來說,咬咬牙還是能堅持得了的。他們聽說了,只要在“贖罪營”聽話不鬧事的人都會有一定的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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