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買衣服-《從1994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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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這筆錢的時候,林義還在自我暗示,華哥的十萬又得拖一拖了,嗯,回去絕對不向關平主動問起華哥兩人的去向。
我假裝不知道,唉,沒錢的林義感覺自己有點“沒良心”。
再次踏上回邵市的火車,看著越來越遠的深城,林義突然想到了自己未來的競爭對手:再過十個月,胡同學會用借來的錢成立愛多了。
而自己的步步高電子,幾次的投入加起來,是人家的好多倍了,沒理由擔心。
不過想到胡同學,林義就會心一笑,人家一個初中生剛成立公司的時候,到港城c—cube分部,蹲了三天才買到三片芯片。
而且價格是遠遠高于市場的1000多港幣,人家老外直接把他當鄉巴佬打發掉的,因為覺得他在公司門口有點影響形象。
不過很多傳奇就是這樣,前后對比差異化巨大才叫傳奇。
第一次不理人家,幾次后請人家吃飯。最后不僅是總統套房和私人飛機相請,還陪著喝紅酒外加高爾夫。
就算高爾夫打的一竅不通,別人還要叼著雪茄、戴著遮陽帽為他拍手叫好。
人生際遇可見一斑。
不過林義沒想過成為胡同學這樣,短時間成名快,掙得多;卻牢獄之災來得也更快。
掙錢還是低調好,別把自己名字天天刷在報紙上和電視里,人家不找你找誰呀。
嗯,想多了,扯遠了。看了眼旁邊的蔣華,林義靠著座椅聽著吳景秀在給一群忽悠來的技術工打雞血,灌心靈雞湯。
閑得無聊聽了會,林義就是覺得這年頭的人相對太純樸了,在幾個票子和心靈雞湯的誘惑下,感覺吳景秀都快成了他們的信仰。
實在聽不下去了,感覺這女人天生就不是正路子的人。
歪著頭,慢慢地收了眼皮,睡了。
94年的雪,和記憶里的一樣,一直在巴巴地下。
感覺老天對這人世間有著憤怒一樣,不傾泄個幾月,就不能平了心里的這股子火氣。
不過林義卻是喜歡下雪的,因為他覺得雪天和雨天一樣,寧靜幽遠,特別美。
記得小時候,林義每次見到雨雪天就歡喜一翻。
次數多了,為此還被爺爺奶奶小揍了頓。說這小猴子從小就是個自私的懶貨,為了不干活、自個舒服,天天盼著打雷下雨,不顧陽春莊稼死活了。
…
在沒過腳踝的雪地里溜達幾圈,武榮就說受不了了,要回去。
“你也是個貝貨。”回到屋里,看著恨不得把煤爐子抱著的武榮,不由翻個白眼,不想開空調了么。
“我感覺冬天還是烤火好,”換來的是武榮不聲不響的嗡氣。
林義盯了他會,本想說他沒良心,白眼狼。但仔細一想,貌似好多人都這樣,喜歡在感官里看到明火,感受到熱氣才覺得叫暖和。
“你這毛線衣穿了幾年了。”看著武榮像刺猬一樣縮成一團,瑟瑟發抖。
林義有點無語了,不是穿了四件衣服么,里衣,兩件毛線衣,還有個外衣,能不能不要這么夸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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