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華娛之初代頂流-《華娛之初代頂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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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拿此時的2009年12月舉例,SJM三次飛往島國,三次飛往華夏,期間又回了2次南朝鮮,全部都是巡演、錄制節目、參加頒獎典禮,行程多則兩三天,至少也有1天。
行程如此之滿,而此時才是12月21日,也就是說以上的行程是在20天內完成的。
可以說SJM在12月份基本就沒有休息,陳晶之所以發燒,也和如此頻繁不間斷的行程有關。
這還只是一個月,而男團們往往是常年都是如此,尤其是人氣火爆的男團根本無法例外,長此以往,身體能撐得住才怪。
所以,不僅是韓更、陳晶,包括后來歸國四子退團理由里都有身體健康隱患這一條。
其次是嚴苛的合約,相比較于華夏藝人的合同,南朝鮮男團的合約簡直堪稱賣身契。
簡單列舉幾條大家看看就知道了。
第一條,時間年限長達13年!這其中甚至還要刨除生病請假的時間。
也就是說,如果合約期間你生病請假了,那么13年過后,你還得把請假時間給補上才算是完成了合約!
第二條,作為公司簽約藝人,必須無條件服從SM的一切工作安排,并且對所有工作安排沒有任何修改權利。
第三條,在收入方面,專輯銷量如果超過5萬張,Super junior所有成員才可以獲得2%的利潤提成,組合成員個人分到的不足千分之二!
至于海外活動收入,需先扣除公司的一切支出,剩余利潤才可分配給藝人,至于是否有利潤,或者利潤是多少,完全公司說了算。
第四條,13年合約期間,如果想跳槽,則將面臨巨額賠償,據計算,最多將合人民幣600萬元。
……
南朝鮮的男團們雖然號稱亞洲天團,表面風光,但是背后的真實生活卻未必光鮮。
這也和南朝鮮的國情有關,藝人在南朝鮮的地位并不高,與華夏根本無法相比。
所以說,作為華夏人的韓更和陳晶選擇解約,并不難理解。
此外,韓更曾經多次表示想要往演員方面發展,但是SM枉顧韓更的訴求,甚至在有劇本主動找到韓更的情況下,沒通知韓更就直接拒絕了。
這讓韓更很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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