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 “快點扔啊。”林云大聲地喊道。 “我當然知道。”太刀兄看著這么多的怨靈,雖然說很想跑,但是還是緊咬著牙,然后將三個女人一把就抓了起來,然后向著更加后面的大小姐就扔了過去了。 也幸好,他力量勉強來說,還算是足夠,要不然的話,這中途掉下來可就蛋疼了。 大小姐做出“擁抱”的姿勢。 只見卡思嘉直接就仿佛一個小炮彈一樣,直接就一頭撞入了大小姐的身體里面。 因為大小姐現在是處于水元素的狀態,所以卡思嘉這樣撞進去,就有了緩沖。 再說卡思嘉本身好歹也算是一個有些等級的戰士,還不至于這么簡單就被摔死了。 從身體里面將卡思嘉掏了出來,然后大小姐這才向著那些邪教徒就沖了過去,而就在沖鋒的過程之中。 憑借著沖鋒變身的能力。 只見大小姐直接就變成了火元素,然后從自己那變成了火焰的手臂之中,掏出了薩弗拉斯之手,然后對著前面直接就轟了下去。 至于卡思嘉,那自然是交給矮人礦工負責保護,反正他最擅長的就是防守了。 而這時候,那一個類似于大角獸一樣的黑山羊卻是在“失去”了好幾次的目標之后,總算是鎖定了林云的位置,向著林云就是一個大跳,然后直接就是用那最少有1米多長的巨大角向著林云就捅了過來。 不過,這家伙雖然說速度非常快。 但是林云可不是格斯這樣笨重的家伙啊,論速度的話,他完全不虛。 所以林云直接在半空中稍微飛偏了一些,直接就將這家伙就躲開了。 只是大量的怨靈卻是向著林云這一邊就涌了過來。 甚至其中的一部分的怨靈,似乎準備強行進入林云的身體里面。 “D20+4+5+4+4+2=38,豁免成功。” “D20+4+5+4+4+2=21,豁免成功。” “D20+4+5+4+4+2=23,豁免成功。” 也幸好有反制邪惡,所以在對付這些想要“接觸”他身體的怨靈們,防御效果非常不錯。 所以只有不到3只能夠真正地接觸到林云的身體。 不過憑借著足夠強大的意志,加上豪華的裝備,林云非常輕松地就豁免了。 林云能夠非常清晰地感覺到他們的怨恨,他們的饑餓,他們的絕望,但是這并不是他受到影響的原因,因為他現在肚子也很餓了。 所以。。。。。“滾。” 伴隨著林云一聲的咆哮聲,這些怨靈直接就從林云的身體之中給強行逼了出來。 下面的那些邪教徒。 正確地說,應該是被怨靈附身了的野獸化的這些邪教徒們,有一部分想要向著林云和太刀兄就撲了過去。 但是因為高度問題。 他們大部分都沒有那么強大的跳躍能力。 只是這時候,神奇的情況出現了。 只見這些家伙就好像堆人塔一樣。 三個邪教徒聚攏在一起,然后2個邪教徒直接就踩在了他們的身上,之后又有兩個的邪教徒爬了上去,最后,這個邪教徒向著林云和太刀兄他們就這么一跳,跳了過來,居然還真能夠到林云和太刀兄他們的感覺。 不過,林云很輕松地就躲開了這兩個的邪教徒。 但是太刀兄的運氣稍微有些不太好,因為他飛行速度比較慢,所以眼看著就要被撲中了。 不過,“止風閃。” 只見太刀兄一只手按在他的野太刀之上,然后刀光一閃,直接就砍在了那一個向著他撲過來的邪教徒的身上,直接就將之砍了回去。 雖然說沒有銀耀閃好用,但是最少能用。 而在這種不太確定戰場的情況想,隨意使用高等武技的話,可沒有太多的恢復時間。 這時候,林云卻是發現,這些家伙,雖然說看上去好像野獸化了,但是這些家伙看上去,似乎是懂得團體合作的樣子,該不會是有人在后面控制了的吧。 畢竟時間太久遠了,所以林云的記憶也是有些模糊了。 他并不知道,在這里,還有一個場外人。 不過也是,畢竟它的存在感本來就不怎么強大,但是偏偏,可以說它是最重要的存在。 因為它可以說是產生這一片土地,或者說,污染了這一片土地的罪魁禍首。 那是一個連名字都不存在的“人”,或者說,是連作為“人”的資格都被剝奪的存在。 他應該是屬于被拋棄的那種孤兒之類的。 從有記憶開始,就呆在了在判罪塔這里附近的那一個深坑之中。 那里本來只是一個單純的垃圾堆而已。 阿爾比翁本來雖然說不算是一個城市,但是勉強算是一個小村莊。 也因為這樣,所以這里是有居民存在的,而這些居民基本上都和判罪塔里面,本來就存在的那些神職人員有親屬關系。 這些神職人員,基本上都屬于一些小眾教會。 一直到前一段的時間,由魔茲葛斯掌控了判罪塔,然后收攏了大量的難民。 而事實上,就是魔茲葛斯提議收攏這些難民。 只是因為難民太多了,所以原著中并沒有展現出來而已,而因為里面烏煙瘴氣,所以魔茲葛斯自然就展現出異端審判的威懾了。 總之,這里本來是有居民,然后那一個深坑本來只是一個垃圾堆。 在垃圾堆之中,這一個“人”通過撿垃圾,進而強行維生。 只能說,這家伙的命是真的硬。 這家伙就這樣一直通過撿垃圾,撿里面的食物來吃,居然還真一直活著。 只是不可避免的。 在這樣的情況下,面黃肌瘦什么的都只是小意思,因為沒有任何“修剪”想法,所以胡子啊,頭發啊,都沒有修理。 也因為這樣,披頭散發,一看就不是什么正經人的感覺。 加上因為常年在垃圾堆之中,自然是不可能有機會洗澡。 于是身上基本上都會散發著一股股的惡臭的味道。 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