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敘篇:憶安-《穿書后我成了反派的童養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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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的時候打心里喜歡雨微姐姐,覺得她就是我的恩人,我與姐姐的救世主,每次見到她都會開心,但越長大才越明白,那并不是兒女之情。
可能是秦默的經歷與我實在太像,我便打心眼里想要照顧她一輩子。
但人生無常,總是事與愿違。
……
當我得知姐姐的死訊時,當我看到姐姐留下的那封信時,我幾乎要崩潰。
為什么偏偏是秦宜之,為什么……?
一夜之間,就這一夜之間,我失去了我最后一個親人,也突然發現,自己想要照顧一生的人,就是害得自己家破人亡的罪魁禍首。
我無法原諒,更無法面對她。
秦默也看到了那封信,她震驚之余,眼中多是愧疚。
那一刻,我知道我們之間出現了一條無法逾越的鴻溝。
我同意了雨微姐姐的建議,離開了此處,臨行前,我將我珍藏繡帕還給了秦默,那是她之前替我繡的。我知道那代表著什么,但我無法再接受她的心意了。
后來我再見到她時,她躲在石柱后面偷看我,小心謹慎,生怕被我發現。
我只能裝作沒看到她,徑直離去。
這樣的日子不知道持續了多久,但我始終明白,我不應該耽誤她。
于是在我任職離去的前一日,我依照媒婆所言,娶了她介紹的一個姑娘。
那姑娘私底下跟我說過,她有心上人,只是心上人去世了。我知道這件事以后,反而覺得心里松了口氣。
我告訴她,我也是。然后,我們就成親了。
離開北寧以后,我便再沒有了秦默的消息。
妻子在成婚后,依然十分想念她的心上人,終日以淚洗面,郁郁寡歡,新婚之日我們也沒有行過周公之禮。
搭伙過日子罷了,我們一早就有過得約定,我也不在乎。
后來她終于承受不住心中的傷痛,投河自盡了,所有人都勸我不要難過,我什么話都沒說,因為我的確不難過。
再次見到秦默,是在北寧的一家青樓。
我承認,我是打聽了她的去向,專門到北寧,又追到那兒的。因為我不信雨微姐姐會允許她去那種地方,就算賣藝不賣身,那也不該是她這樣的良家女子該去的地方。
我抓著她的手質問她為何要這樣作踐自己,她不答,只是垂眼杵在那,眼中一點光亮都沒有。
我告訴老鴇我要給她贖身,帶她走,老鴇卻說她是自己愿意留下的,并沒有簽賣身契,如果她自己愿意,隨時都可以走。
我問了她,她果然不愿,她說她早就沒什么以后可言了,在哪過日子都一樣,至少這里,還有客人喜歡她,愿意一擲千金買她一笑,紙醉金迷,也算一種活法。
生氣之余,我也明白,是我害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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