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頁 “但是僅僅是目前這樣,我還無法說服公司里的其他高層!” 李文音的臉上沒有一絲意外。 “我當然想到了!那么,如果我說......給貴公司大小姐的那首歌,我一樣可以授權十年的獨家演唱權,并且只收取四成的凈利潤分成!如果效果好,還可以長期合作! 至于代言的廣告費,如果我在《創作新星》上,拿不到第一,那么我分文不收! 但如果我拿到了《創作新星》的第一,我需要按照正常的市場價格與商業流程收取廣告費!而且,可以在市場的溢價上......打一個八折!! 至于我的那首歌......免費!但是我需要獲得一些貴公司產品銷售增漲的短期分成! 你看如何?” 啪! 趙明浩不復淡定,一拍桌子,站起身來! “干了!” 不干?不干的是傻子! 明明知道李文音就是為了釣魚。 但是這樣的條件,怎么想都不會虧! 反正企業總歸是要找代言的! 如果李文音拿到了《創作新星》的第一,可以預見,未來的一段時間內,李文音就是最火的小生之一! 按照市場八折請李文音代言,本就是大賺! 更何況,就算李文音拿不到第一,李文音的話題性與熱度也能高漲一段時日。 怎么想都不虧,還白嫖了一首為公司大小姐量身打造的一首歌?! 在仔細了商談一些細節后,兩人言笑晏晏,臨別之際還親熱的握了握手,慶祝合作愉快。 趙明浩滿臉喜意的離開后,秦嵐卻感覺有些氣不打一處來。 我怎么感覺......我這個經紀人......是白給的呢?! “我說!李文音!你怎么到處送歌?!” 秦嵐有些氣急敗壞的問道。 李文音搖了搖頭,陰險的一笑。 “不!版權在我這里,其實我沒送出去,而是找來了工具人唱我的歌,我還可以躺著收分成,雖然分成不高,但是量大也會管飽。” 你以為我在第一層? 呸!勞資在第五層! 第(3/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