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頁 事情搞成現在這個樣子,黃唯朗也不可能就這么算了。 如果今天不能迫使梅雁芳低頭的話,他還怎么出來混,邊個還會將他當回事? 更何況,現在他剛剛脫離號碼幫,成立了禮義信,正是需要豎立權威的時候。 如此一來,無論如何,他都不能輕易放梅雁芳離開。 有些時候,事情就是這樣,本意上或許誰都不想鬧大,可話趕話就到這塊了,只能硬著頭皮上。 雙方,都有不能低頭的理由。 畢竟,輿論實在太可怕,如果后退一步,風評直接就崩塌了,靠名聲吃飯的行業,經不起這樣的損失。 “黃先生,我再說一遍,我今天不是來賣唱的。” 梅雁芳很是硬氣,看都沒看支票一眼,直接一口將其回絕。 只要她愿意,以她現在的火爆程度,想要賺三十萬實在是太簡單了,沒必要是以這種方式。 黃唯朗沒有說話,只是又如法炮制簽了一張支票,只不過金額變成了七十萬。 “七十萬,一首歌,不過分吧?” 七十萬! 聽到這個數字,就連那些小弟們都死死的盯著桌面上的支票,雙眼放光! 這個數字對于有錢人來說可能不算什么,但對于這個時代來說,絕對是一筆巨款了。 以現在的房價,隨便就是兩套房起步。 “黃先生,如果你執意這樣的話,我只能離開了。” 梅雁芳依舊拒絕,言語之中根本就沒有商量的余地。 現在的情況,已經不是多少錢的事情了。 如果傳出去她為了幾十萬在這種場合賣唱,損失的不僅僅是面子,更是咖位。 明星之所以能成為明星,某種程度就是因為其珍稀性。 隨便什么場合,只要給錢就給任何人表演,還有什么特殊性呢? “好,有性格!” 黃唯朗夸了一句,隨后再次簽了一張支票。 而這次是數字,則是一百萬! 看到上面那么的零,小弟們立刻就變得呼吸急促,雙眼就好像焊在上面一樣,一動也不動。 這筆錢,如果給他們話,但凡猶豫一秒鐘,都是對一百萬的侮辱! 別說一百萬,哪怕是十萬,不,哪怕是一萬塊唱首歌,他們都能將黃唯朗唱到破產為止! “一百萬,一首歌。” “出到這個價格不算是侮辱你了吧?” “說不定,這件事傳出去之后,還會變成一樁佳話呢。” 黃唯朗其實也不希望將事情鬧得太難看,因為他知道梅雁芳背后的大佬是邊個。 所以,他才會一次次的加碼,既是給梅雁芳一個臺階下,也是為了傳出去之后自己不丟面子。 只要梅雁芳點頭同意,從某種角度來說,對于雙方而言就都是美好結局。 她得到了金錢和咖位,黃唯朗得到了面子。 事情傳出去也會變成如下版本:你聽說了嗎,黃唯朗請梅雁芳唱歌,只是一首歌就給了一百萬! 不僅凸顯了黃唯朗的實力,也側面體現了梅雁芳的火爆程度。 可惜,梅雁芳并不是這樣認為。 “黃先生,我只說最后一遍,我不缺銀紙,一百萬對于別人來說或許很多,但對我真的不算什么。” “我從四歲半就開始登臺表演,什么陣勢我都見過,你嚇不到我。” “如果你愿意的話,我給你一百萬,你來為我唱首歌,怎么樣?” 泥人還有三分火氣呢,更何況現階段火爆港島的梅雁芳? 再加上她背后也不是沒有靠山,又受了一晚上的窩囊氣,當即發作了出來。 第(3/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