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頁 ………… 隔天。 阿美琳堡。 林澤豪帶了一支九人的團隊來洽談具體交易合約。 丹麥這邊,同樣也派出了專業人士,與和記的工作人員討價還價。 至于林澤豪和瑪格麗特二世,以及保羅·施呂特,當然是說說笑笑,從國際形勢到當地美食,可謂是無所不聊。 最后,瑪格麗特二世還親自作為向導,帶林澤豪參觀了一下阿美琳堡。 寸土必爭,分毫必奪只是下屬們的常態,身為最頂級上司的他們,絕對不會將自己置身于這種環境之中。 經過足足三天的唇槍舌劍、你來我往,初版的合約終于敲定了。 在林澤豪提出一些細節要求過后,兩撥人又談了一天,修改了一些細節,方才最終落定。 在雙方頂級律師的見證之下,林澤豪、瑪格麗特二世,以及時任首相保羅·施呂特,都在這份合約上面簽了字。 具體的條款足足上千條,這里就不再復述了。 主要的條件大概如下。 一:丹麥王室以及議會內閣政斧同意將海外屬地格陵蘭島出售給林澤豪,期限是九百九十九年。 二:林澤豪必須確保和記航運與丹麥政斧簽訂一份為期十年的貿易運輸合同,具體金額為********。 三:林澤豪必須確保和記建筑與丹麥政斧簽訂一份建設合同,意在修整丹麥國內基礎假設,包括但不限于地產、鐵路、公路、隧道等等。 四:林澤豪必須確保像丹麥政斧交付總金額在一億兩千萬美金的軍火,包括但不限于戰斗機、坦克、艦船、槍支彈藥等等。 五:林澤豪將在未來五年內,向丹麥政斧提供清單中的礦產資源。 六:林澤豪必須保證,不會在格陵蘭島上任何形式成立國家或者政權。 剩下的條條框框還有很多,不過基本都是些小細節。 總體來說,只有這六條最為主要,也是此次交易的核心。 林澤豪在付出多方面的資源后,終于拿到了夢寐以求的格陵蘭島所有權。 絲毫不夸張的說,有了這份協議書或者說是合同,他的地位再也無人能撼動。 仰仗著格陵蘭島得天獨厚的地理位置,再加上這些年苦心經營的武力保障,再輔以金錢開道織成的大網,林澤豪將就此立于不敗之地! 美利堅不行、北極熊聯盟不行、法蘭西不行、日不落不行,家鄉方面的人更不行! 如果說之前,林澤豪看似自由無拘束,但隨時可能成為籠中之鳥,網中之魚。 但拿下格陵蘭島之后,他就如鳥上青天,魚入大海,再也不受羈絆了! 一切都塵埃落定之后,林澤豪又在丹麥待了幾天,布置了一下之后的安排。 丹麥想要他的各種資源,沒問題,他給。 想要的各種合同和條件也沒有問題,他照樣給。 但是,林澤豪也不是做慈善的,雖然說是交易的一部分,但他必須也要從其中撈到好處才行。 比如,變相的插入丹麥市場,試著掌控一切權力。 資本嘛,如果不想辦法搞壟斷的話,那還有什么資格稱自己為資本? 虛假的資本,整天被罵,動不動就做局坑害普通人。 真正的資本,根本無人敢提及,哪怕有只言片語流露而出,也根本不敢直視,否則必會遭遇大恐怖! 做完鋪墊之后,林澤豪離開丹麥,乘坐騰龍號前往格陵蘭島。 與此同時,和記艦隊也接到了命令,開始于丹麥駐格陵蘭島的軍隊開始換防。 當然,和記艦隊名義上都是‘商船’,肯定不會用換防這個詞匯,但實質動作就是如此。 得到上面的命令之后,丹麥駐軍有些驚訝,卻又感到一絲解脫。 終于,終于不用在面對那些整天炮火轟鳴的瘋子了。 而且這些駐軍的看法與大部分的民眾一樣,根本就看不上格陵蘭島,也不認同其是自己人。 第(3/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