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 有所為有所不為-《開局一條小漁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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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走之時,還約了晚上一起喝個咖啡,具體了解案情。
一周之后,顧鯤就象征性地要到了一點印泥佬的官方賠償,和一張道歉聲明,內容無非是關于己方治理不嚴什么之類的。
賠償的金額其實還沒顧鯤辦事的金額多。
不過,那個蘇迪迦很快就因為職務勒索,被公事公辦地擼下去了。
而顧鯤根本沒有親自留在雅加達看到最后的結局,他沒空。案情通報最后還是通過國際郵件,送達到他在蘭方的住所的。
一時之間,在印泥的爪哇/西加里曼丹漁巡部門內部,一條關于某某某外國勢力最好不要亂惹的小道消息,在基層傳開了。
當然,也僅限于基層的小魚小蝦。也僅限于爪哇和西加里曼丹這兩個省區的漁巡范圍。印泥畢竟也是世界第四人口大國,下面轄區多著呢,其他跟蘭方八竿子打不著的地方,當然不用了解這些信息。
至于那些有勢力的真正頭面人物,即使聽到了,也是不可能被嚇住的。
……
“原來辦事兒花的錢,比名義上索賠拿到的錢和當初給紅包就能息事寧人的錢,還貴這么多呢?!?
辦完事回到家后,顧鯤難免會跟妹妹聊起在雅加達的見聞。顧盼自然也會站在外行人的角度點評幾句。
其實吧,沒必要擔心顧盼這家伙是否會泄密的問題。不管她以后嫁不嫁人,她都是沒機會泄密的。
這廝也就是一個日漫里面的時停解說員,好讓看不懂招數高深之處的家伙,有機會領悟顧鯤那些表面上平平無奇、或者看似不劃算決策的內在精妙。
面對妹妹的疑問,顧鯤當然要諄諄教導:“賬不能這么算,被人敲這種事情,如果得手一次,就會被當成肥羊,以后的麻煩就源源不斷了,所以還是殺雞儆猴比較劃算。
你也要記住了,我們家這種生意,可以花錢,但不能讓人看出我們花了錢,這樣才能保持住威嚴和震懾力。在海上混飯吃,這塊招牌的威名很重要,尤其是我們蘭方這種夾縫中生存的國家。
而且,跟印泥人留下正式的合作記錄,對于真正的國際大佬,都不是什么好事兒,也許是一生的污點,這也是我為什么非要堅持自己獨吞了。因為你要是學米歇爾.哈徹,將來去了西方國家,別人想搞你都是把柄?!?
舉個最簡單的例子,從1988年起,大洋國就有一部法律,叫《反海外FU敗法》。這個法著實是很流氓,把美式的“司法長臂管轄權”發揮到了極致。
說是全世界任何國家的任何人,在任何第三方國家發生的送禮行徑,只要跟大洋國發生了“最低限度的聯系”,那么大洋國就可以管,就可以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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