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塘沽協定-《萬世血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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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歷史不發生偏轉,而是原來的那一個《塘沽協定》,那些具體內容應該就是:
一、中**隊一律迅速撤退至延慶、昌平、高麗營、順義、通縣、香河、寶坻、林亭口、寧河、蘆臺所連之線以西、以南地區。爾后,不得越過該線,又不作一切挑戰擾亂之行為。
二、日本軍為證實第一項的實行情形,隨時用飛機及其他方法進行監察,中國方面對此應加保護,并給予各種便利。
三、日本軍如證實中**業已遵守第一項規定時,不再越過上述中**的撤退線繼續進行追擊,并自動回到大致長城一線。
四、長城線以南,及第一項所示之線以北、以東地區內的治安維持,由中國方面警察機關擔任之。上述警察機關,不可利用刺激日軍感情的武力團體。
五、本協定蓋印后,即發生效力。
昭和八年五月三十一日關東軍代表岡村寧次華北中**代表熊斌這個協定等于中國國民政府默認偽滿洲國和日本占領熱河合法,也喪失了部分華北主權。所以協定簽字后,南京國民政府不敢公開。
協議中規定:中國的軍隊不能在自己的國土上活動,反倒是敵人的飛機、武裝檢察人員可以自由進入“偵察和檢查”!還規定中國人“應加保護”,不能有挑戰擾亂之行為!但卻沒有規定小鬼子一方有什么責任和義務,這是典型的賣國條款!
就和現在一樣:“釣魚島問題留給后人解決!”小鬼子都已經收歸國有了,戚某人竟然代表中**方向全世界承諾“留給后人解決”!這不就是另外一份《塘沽協定》嗎?當年一心賣國的何應欽是軍政部長,如今的戚某人是副總參謀長,難道是歷史的巧合嗎?
閑言表過,書歸正傳。
說白了,《塘沽協定》就一個意思:國民政府承認“偽滿洲國”合法,雙方以長城為界分而治之!小鬼子可以進入長城“核查中**隊是否撤離、是否有反日情緒”,而且中國人還要為日本人提供便利,確保安全,但中**隊卻不能越過規定界線!
姑且不說這個協定已經賣國賣到什么程度了,僅就協定本身而言,這就是一個霸王條款,蔣某人竟然甘之如飴!不,蔣某人甚至還有些沾沾自喜!
畢竟后事如何,且看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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