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頁 之所以取這樣的名字,一是因為這種美酒的顏色是金黃色的,二是寓意這種美酒比黃金還要珍貴。 對于“黃金酒”的名字,約翰遜沒什么異議。 事實上他就算有異議也不敢說。 隨即雙方又開始商議投資比重問題。 金長根拿出祖傳秘方,占百分之十的股份。 宋氏集團拿出在韓國的流通和銷售渠道,另外再追資500萬美金,占百分之四十股份。 美國安海斯酒水集團投資2500萬美金負責研發,釀制,以及銷售,占百分之五十股份。 也就是說,金長根天上掉餡兒餅,只不過拿出了祖傳秘方就撈到了百分之十的凈股,如果以后黃金酒上市,他絕對賺發。 對于宋志超來說,他只不過順勢而為,原本是為了狙擊大象集團的,現在順帶搞個投資發個小財,也算是蠻有趣。 商議完這些事情之后,黑人助理提醒約翰遜:“今天使我們和大象集團會長林昌宇簽約的日子---時間差不多了,還要不要去?” 約翰遜:“……?!” 覺得這黑人助理也太沒眼色了。 沒看見么,這還簽什么約?剛剛和宋氏集團簽訂完新合約! 不過約翰遜還是很客氣地把目光投向了宋志超,充滿問詢。 宋志超見約翰遜征求自己意見,不禁微微一笑道:“去!當然去!我們要去給林會長祝賀---祝賀他公司倒閉!” 第(3/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