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0 死磕到底-《喜上眉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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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啊,人家老太太擊鼓時便明說了,告得是長子不孝,可是半字沒提要定其謀害之罪啊。
在堂上辨了這么一遭,雖因證據不足而無法定其謀害罪,可在陳述此事的過程中,張彥的種種行徑已足以證明其不孝之實。
即便只是放縱原配作惡,未及時約束,以致生母險些喪命,便已是大不孝了!
且經此一辯,即便沒有證據,其謀害親母的惡名也必然會被傳開——
程然深深地看了張敬一眼。
而后,看向臉色發白的張彥。
律法雖無法定其罪,只能與牢獄生活失之交臂,可其罪行,已在人心。
且不提言官的彈劾,單說他今日離開此處,日后也休想再能抬得起頭做人了。
依大靖律法,謀害父母,已殺者,則判凌遲之刑;若未致死,則判處絞刑;
即便是過失殺人,也要杖一百,流放三千里。
如張彥這般,無法證明有謀害之舉者,只定為不孝不敬,亦要杖責六十,再交由父母與族中處置。
程然下令,命人將張彥拖下去,當眾杖責。
圍觀者唾罵之余,又覺得大快人心。
“侄媳婦,二郎,三郎。”此時,族長語氣悔恨地開口說道:“此事是族中失察了,竟遭其蒙蔽——今日,我便當眾寫下除族文書,將張彥從族中除名!”
其余族人皆點頭,或表歉意,或指責張彥。
“果真都是一路貨色。”宋氏冷笑著低聲說道。
說話間,下意識地朝著身邊看去。
三丫頭呢?
阿荔也不見了。
“可瞧見三姑娘了?”宋氏連忙朝著身邊的丫鬟問道。
丫鬟答道:“三姑娘去買糖葫蘆了——”
剛剛有個賣糖葫蘆的老伯經過這里,吆喝得極大聲呢,只是被差役趕去了外面,三姑娘便帶著丫鬟追出去了。
宋氏聽得一窒,往外面看了一眼,不由嘆了口氣。
這丫頭真是分不清輕重。
有這么大的熱鬧可瞧,還吃什么糖葫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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