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共生契約-《一曲挽歌醉涼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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聶挽歌在心里一遍一遍喊著蔣臣的名字,希望他能夠像以前一樣感覺到自己再召喚他。
“叫本座有什么事嗎?”
聶挽歌看著落在自己面前的蔣臣,雖然氣色已經恢復了很多,可是看起來還是怪怪的。一下子缺了什么一樣。
“我……我找到了一個辦法,可以讓你變得和以前有內丹的時候一樣……這個辦法就是……”
“不用說了,這個辦法本座知道。只是,這個辦法不適合。”看著蔣臣拒絕的神情,聶挽歌的愧疚感越發(fā)明顯。
“這是唯一的方法,我覺得也是最適合的方法了。”
“你知道的,本座是僵尸,就算你我都同意了,你的外婆也不會同意的。”
聶挽歌知道從小外婆最疼愛自己,這次的事也是蔣臣為了救自己,所以外婆是不會不同意的。
她帶著蔣臣把事情的一五一十全部都告訴了外婆。
“挽歌,外婆尊重你的決定,也支持你的決定,外婆知道這平行空間對正常人有多大的危險,如果沒有蔣臣,恐怕外婆都沒辦法再見到你。所以,外婆也不會阻止的。”
看到外婆同意了,蔣臣也沒有再拒絕的理由了。
而這個辦法不是別的,正是共生契約。
共生契約是十大禁術之一,兩個人只有你情我愿,方可實行。簽訂共生契約之后,兩人則同生共死,互相有著心靈感應,甚至是法力都可以輕易讓度。
只是這禁術一個使用不好,就會前功盡棄,真的變成一失兩命。之所以稱它為禁術,是因為只要簽訂者有一個人死去,第二個人也會受到契約反噬而死。
所以簽訂這契約的人真的少之又少。
“你確定要與本座簽訂這共生契約?”蔣臣對于聶挽歌的這個決定其實是震撼的。
“反正我也不吃虧,吃虧的是你,我只是個人,我也就幾十年的壽命,我死了的話,按照契約來說,你也會跟著我陪葬的。”
“僵尸不老不死,不生不滅,萬年都是孤獨寂寞,倒真不如一命嗚呼,重新投胎做人。只不過本座沒有靈魂,就算是死了也不知道會怎么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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