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頁 上輩子原主就是在不久之后,被警察抓獲。 緊接著就被絞死了! 那個時候,她手上沾了十三條人命。 卻還沒有殺掉真正殺死她女兒和丈夫的那個殺人犯。 也因為她手上沾染了人命之多,她也成為了當時美國的一名特級殺人犯。 人送外號“黑發屠魔女”! “短命呀?!? 華榮都忘了自己有多久沒有穿到一個短命的人身上了。 還如此之短。 她仔細算了一下自己還能活多久。 “三十六天!去掉今天,還有三十五天呀。喲呵。剛好五個星期。” 華榮想著這不知是誰制定的規則。 原主能活多久,她也只能活到那么久。 哪怕她身體再強健,也逃不過這既定的安排。 想到這里,華榮眼中都出現了殺氣。 抬頭看著這天,要是讓她知道這規矩是哪個東西定的。 她非得撕了這東西不可! 既然只剩五個星期,那么華榮自然就不能像原主這樣像胡亂的殺人。 她都說不出那些曾經辱罵過愛麗絲的孩子,究竟有沒有錯。 但是她可以肯定,就算有錯,也罪不至死。 那個時候他們只有十歲左右呀。 但是不得不說,在他們的辱罵之下,愛麗絲的確是過著很艱難的校園生活。 也只有作為母親,才能真正體會到那種錐心之痛。 而華榮……真的很難體會。 她繼承了原主的記憶和身體,但是其他的情感,她沒辦法共情。 那些已經死去的孩子,華榮沒辦法讓他們復活。 她現在能夠做的,就是饒過接下來原主準備殺的那些孩子。 而把全部的經歷放在弄死那個真正的殺人兇手身上! 說句不好聽的,她反正沒有多少日子可以活了。 拉上那真正的惡魔陪葬,說不得還能和耶穌一起聊聊天呢。 如若真有上帝在,就保佑他她吧。 第(3/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