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氏宗史?鄉黨?王婆婆傳》-《回到山溝去種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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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至寺,于佛前告罪,曰不詳之身,未敢鄙求庇佑,當保孫長寧康泰,不妄災疚,早成家業。
果山慨嘆,與辨析因果,謂之曰:“平生處事,嘗愧于人否?”
蘭訝然曰:“無有。”
果山曰:“既無愧,則何罪之有?何身不詳?”
蘭感悟,欣然拜謝,釋終身之憾,躍躍而去。
皮公視文化遺產尤重,欲以啟發游人。然風俗佚失,多已不存。
問思成公,思成公笑曰:“此非吾長,汝忘王婆婆乎?”
皮公拍案:“非此君,事斷難行矣!”
問蘭,蘭以傷心之事,不從。皮公慰解,求之再三,終可,曰:“事實易為,然需二人之助。”
二人者,煥邦東方二公也。
三人素為友,二公好歌吹,喜事,常相諧謔,互以為樂。
得命,東方公曰:“昔日胭脂艷虎,今日白毛豆腐,尚欲出我一頭耶?吾輩丈夫,未甘讓人,必預其事。”
煥邦公曰:“五十年乃一嘯,山林猶震,豈得無朋?煥邦今為倀矣。”
言雖滑稽,其實甘從。
蘭乃搜檢風俗,以佛誕,端午,婚嫁,年節為綱,辟事周備,集約鄉人。
造長街宴,另組龍舟,獅舞,春燈,連槍,秧歌諸隊,習練精熟,以饗遠人。
其精非俗社可比,皆大可觀。且歡洽融娛,游人絕倒,愛之無已。
社隊每出,皆樂從游,遂成特色。芝蘭當前,非他鄉敢輕效之。
府縣聞之,命皮公以報,立蘭為文化傳人。
二子曰:“為女子者,少年喪父,中年喪夫,老年喪子。摧殘疊迫,至如蘭者,誠為慘怛。而能歷此哀者幾希。然蘭終自珍自振,歷難而不渝者,蓋以女子之慈愛,溫柔之天性也。”
“男子履艱,多以天將降大任以自勵,以剛健應之,亦不免摧折。如蘭者,如風行草偃,風去而復值,以柔克剛,是謂健者也。”
“君子自強行健,天縱不公,奈其何乎!”
又曰:“儒之本,自孝愛始,端敬修勤,益益而損損,日修其德,其后可步大成。”
“諸世宗族,或圖節婦之利,命不改嫁,監之若囚徒者,乃小人滔天之惡。利欲熏心,乖滅人性,無復加焉。”
“然此早違夫子之意,豈儒之義哉?豈儒之罪哉?”
“為儒者,端問本心。本心如蘭者,方夫子所愛敬者乎?”
因獨立一傳,以別諸賢。高蘭之義,宣儒之本,而崇其鄉之德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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