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艷狐傳-《我的大明理想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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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浩這么想著,便親自動手收拾石桌子。
“少爺,讓我來吧。”萍兒已經(jīng)收拾完碗筷,快步從廚房出來,只是緊走了兩步,她眉頭輕顰,又緩下來。
鄭浩便問道:“怎么了?”
“沒怎么?少爺,這等粗活還是交于我吧。”萍兒臉上浮現(xiàn)一絲痛苦的神色,說道。
鄭浩看她步履蹣跚,再看她腳上穿了一雙小巧的繡花鞋,登時就恍然了。
“萍兒你纏足了?”鄭浩皺眉問道。
“是啊。”萍兒低頭道。
“為什么要纏足?那么疼,你如何能受得了?”鄭浩心疼地說道。
婦女纏足,始自北宋,興于南宋,在明朝開始大范圍普及,不過,仍然局限于縉紳士人等有閑階層的女子,那些達(dá)官貴人的女眷者中纏足者眾多。
明時,已經(jīng)有人提出“三寸金蓮”之說,也就是女子的腳不但要小,而且要弓,以此病態(tài)為美。
不過,明朝廣大勞動階層的女子纏足的人不是太多。
等到了清代,纏足之風(fēng)更加興盛,社會各階層甚至窮苦人家的女孩也多有纏足者。
可以這么說吧,正是因?yàn)槔p足之風(fēng)的盛行,使得封建社會婦女的地位日漸下降,到最后竟然已經(jīng)赫然成為男人的附屬品了。
纏足對女性的摧殘之烈由此可見一斑。
“我以為少爺會喜歡。”萍兒垂首聲若蚊蚋道。
鄭浩整理自己占據(jù)這具軀殼前主人的記憶,這才知道,前身小正太的父親買了萍兒回來,大有給兒子蓄養(yǎng)一個童養(yǎng)媳的目的。
所以就令萍兒開始纏足。
豈料,鄭家后來發(fā)生巨變,男女主人先后離世,萍兒失去管束,對于纏足也就漸漸放棄。
如今,萍兒再一次主動纏足,大概是感覺到鄭浩對她的關(guān)切喜愛,所以,她又下決心重新用裹腳布將自己雙腳纏了起來。
這大概就是女為悅己者容的意味。
“我才不喜歡纏足的姑娘,萍兒,你去把自己雙腳解放了吧。”鄭浩說道。
他現(xiàn)在有些擔(dān)心,萍兒的腳是否已經(jīng)被裹腳布給纏壞了。據(jù)他的了解,以前女人從小纏足,殘忍到要把兩只腳上的腳趾都給折斷彎曲到腳掌下面再用裹腳布一層層包裹起來,差不多等于腳趾全被廢掉。
這就是為何有人形容文章寫的差的時候會用“懶婆娘的裹腳又臭又長”來形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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