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八章 撞車-《明星爸爸寶貝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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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贊譽讓羅凱汗顏:“您認識蘇韻珍?”
“我跟她是很好的朋友…”
張澤毅很坦誠地說道:“前幾天跟她碰到,就聊起了你,她對你很推崇。”
不久前羅凱為蘇韻珍寫了首《陽光總在風雨后》,作為她新電影的主題曲。
這首歌給了蘇韻珍之后沒多久,皇冠傳媒就推出了這首歌的電影宣傳MV,放到各個媒體上播放,狠狠地刷了一大波人氣。
蘇韻珍親自演唱的《陽光總在風雨后》,甚至登上了飛訊音樂的點播榜首,雖然有皇冠傳媒的炒作推手,但這首作品得到了粉絲們的一致好評。
而作為詞曲作者,羅凱在創作方面的才華,再一次得到了印證。
他的強悍不僅僅在于存貨多、出作品速度快,最重要的是首首質量過硬,價格固然昂貴,但絕對物有所值。
很簡單的道理,一首歌100萬,只要能捧紅一位歌手,賺回成本真的不要太輕松,對于那些已經成名的歌手而言,100萬真的不算什么。
大家最怕的是花重金買來作品卻反響平平,羅凱在這方面的口碑,圈里基本上算是不可動搖了,讓很多同行不得不服氣。
這也是促使張澤毅來到星夢傳媒,親自找羅凱買歌的最根本原因。
張澤毅很豪爽地說道:“只要作品合適,我愿意出200萬買斷除署名權之外的所有版權。”
大咖不愧為大咖,別人買東西要砍價,他直接給翻了倍!
羅凱微微一笑道:“澤毅哥太客氣了,您能看中我的作品,那是我的榮幸,一首歌就100萬,不可能要您雙倍的價錢。”
其實現在羅凱對外報價雖然是一首歌100萬,但也保留了諸如翻唱、改編等等方面權益,如果是全買斷的話,那價格還得再往上提。
但別人是別人,張澤毅卻是不同的。
羅凱不在乎一點蠅頭小利,更愿意同張澤毅建立起良好的關系。
娛樂圈是個圈,多點人脈總是有好處的,想做點什么也比較方便,張澤毅的為人和口碑很好,羅凱又怎么會去做撿了芝麻丟西瓜的傻事?
頓了頓,他問道:“澤毅哥,能否透露一下,您需要的這首歌是用在什么地方嗎?出單曲,還是影視主題曲?”
既然要賣人情,那就得賣到實處,問得仔細點,那容易選出最為合適的作品。
張澤毅猶豫了一下,說道:“我簽了保密合同的,不過跟你說肯定沒關系…”
他話還沒有說完,羅凱就反應過來:“澤毅哥,您是不是參加了假面歌王?”
聽到“保密合同”四個字,羅凱猛地意識到,這件事情有趣了!
“你怎么知道?”
張澤毅頓時吃了一驚,他先是愣了愣,旋即睜大了眼睛:“你不會也參加了這檔節目吧?”
羅凱真的笑了:“太巧了。”
“啊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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