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十八-《共和國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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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笛在曼哈頓歌舞廳包房里醉醺醺地唱卡拉OK時,買了一個坐臺小姐的鐘。這位坐臺小姐姓王,談不上漂亮,卻很風(fēng)騷,三個月前曾和孫笛做過一次,是在包房的沙發(fā)上做的,邊做邊唱,別有滋味,給孫笛留下了很深的印象。所以,孫笛那晚一進大廳,見了王小姐,愣都沒打就點了她。
進了包房,孫笛便放肆地扒王小姐的黑皮裙,想來個舊戲重演。
王小姐卻掙扎起來:“孫老板,這里不行了,要不你就買鐘。”
孫笛說:“咋不行?上回我們不是在這里做過嗎?”
王小姐說:“公安局最近查得緊,歌舞廳老板不讓做,除非到外面買鐘?!?
孫笛沒辦法了:“好,好,買鐘,買鐘……”
想著王小姐的別有滋味,孫笛連歌也沒心思唱了,在包房里呆了沒幾分鐘,便隨王小姐一起去了王小姐的出租屋。
到了王小姐那里,王小姐馬上嬌嗔地貼了上來,摟著孫笛的脖子問:“孫老板,你是做一次還是做包夜?”
孫笛怎么也沒想到工地上會出事,便說:“就做一次吧!”
王小姐馬上脫衣解裙:“那好,你快一點,做完以后,我還要趕回去坐臺?!?
不料,正做到難分難解時,手機響了。
孫笛抓起手機,沒好氣地道:“對,我就是!什么?你說什么……”
合上手機,孫笛嚇呆了,像挨了一槍,再也無心和王小姐纏綿。王小姐不知發(fā)生了什么,還試圖把自己的工作干完,可不論王小姐怎么挑逗,孫笛就是不行。
王小姐說:“孫老板,這可不怪我哦,是你不行,三百塊你得給我。”
孫笛想了想:“王小姐,那我干脆和你做個包夜吧!”
王小姐樂了:“好,包夜可要八百塊?!?
孫笛馬上點了九百塊錢給王小姐:“我給你九百!今夜老子就不走了?!?
這時,孫笛還沒想到逃。事情發(fā)生得太突然,他一時間真不知道該怎么面對這一慘劇。現(xiàn)場他是不能去的,建筑隊民工的粗野他知道,這時候他只要敢露面,憤怒的民工會撕碎他。劉敢斗也不敢找——沒準這時候劉敢斗正滿世界找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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