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你是不是在想怎么敷衍我?”慕遠臉上帶著笑意,“如果是這樣,那你就不用說了。” “當天凌晨,你和朱俊江駕駛車牌西A45*14小轎車,到西山閣實施盜竊。你從西山閣一住戶家中盜走夜壺古董一件,隨后翻越圍墻從西山公園逃離現場,與朱俊江一起來到同遠大廈,也就是你上班的地方。并將贓物藏匿于你的辦公桌內。怎樣?還需要我說得更詳細一些嗎?” 黃棟梁一臉絕望,都快懷疑人生了。 難道那晚有人跟蹤自己?不然怎么可能知道得這么詳細?亦或者朱俊江已經先自己一步被抓,他全都交代了? 這時候,他全然沒有了狡辯的心思,畢竟警察都調查得如此清楚了,自己再狡辯有什么用? 其實此刻不僅黃棟梁在懷疑人生,陪同審訊的劉朝華都是一臉懵逼。 還有這種審訊方式? 根本不用嫌疑人交代,警察就將嫌疑人的作案過程給描述出來了。 這還需要審訊嗎?直接零口供吧。 對于警察而言,零口供是一種能力,更是一種信仰。 不管你嫌疑人再怎么狡辯,哪怕你一個字都不說,我也一樣能將你送上審判臺,并且法院肯定判你有罪。 但是!慕遠為何知道得這么詳細?仿佛親眼看到的一般?這是什么神操作? 他可不認為這個案子很容易,一個省會城市區分局刑偵大隊又不全是酒囊飯袋,真要是簡單的案子,能拖了一周還沒有任何線索? 唯一的解釋就是慕遠這小子太妖,完全看不懂。 “可惜這樣的人才,不能一直留在派出所。”劉朝華內心滿是無奈。 審訊工作繼續,其實在慕遠說出這番話時,這件事情便已經沒有了任何懸念。 黃棟梁沒有任何隱瞞,將整個犯罪過程完整的講述了一遍,包括從一開始作案動機的產生、策劃,到后來的作案過程和后期的謀劃銷贓,全都說得清清楚楚。 整個審訊過程中,劉朝華全程木頭人,相當于門神的作用,鎮場子的。 審訊結束簽字,整個過程用了不到一小時,堪稱神速。 一切搞定后,慕遠忽然說道:“劉哥,要不我們去將朱俊江也給抓回來,到時候與黃棟梁一起移交給西都區。” 劉朝華一聽這話,整個人都不好了,道:“小慕,這是別人的案子,我們總不能全幫別人辦了吧?現在主要嫌疑人已經落網,直接移交給西都區,剩下的他們自己忙去吧。要是連一個已知身份的人都抓不到,西都區刑大可以就地解散了。再說了,現在都晚上8點了,我們還沒吃飯呢。” 慕遠也不好堅持,雖然他眼饞抓捕朱俊江可能帶給自己的俠義值,但也不能完全駁了分管領導的面子不是? 當然,更重要的一點,是他肚子也餓了。 “好吧!先吃飯。”慕遠應了一句。 “我先聯系一下西都區刑大的人,讓他們過來領人。”劉所笑瞇瞇地說道。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