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頁 類比可知,若是磨坊老板B中了【權利】之毒素, 那么,磨坊老板B在收取90%的應得款項時,很可能會“一不小心,自己把腿摔斷了”,于是他剛剛獲得的90%款項,其中便有70%的金額需要用于找醫生療傷——剛入手的收益,直接縮水了大半——當然了,他也可以不打算治這條斷腿,錢更重要吧? 若是磨坊老板B中了【義務】之毒素,很好理解, 在交貨的時間點之前,很可能會“艱難險阻重重”,十袋小麥粉的生產活動不斷出紕漏,磨坊老板B的違約風險大幅上升。 至于紫蛇之毒(放大【TA對契約的重視程度】),則是能讓中毒的對象,在契約生效期間,心理層面不自覺地把契約事項的“優先級”,一路拔高。 有些人,賺錢是為了生活; 有些人,生活是為了賺錢; 這【契約人】毒素,大體上,便是在心理層面,讓中毒者變成“生活是為了賺錢”的思維傾向。 AD大公塞給李迦束的這份超凡力量,可以說是很弱: 既不能開山辟海,也無法破碎虛空,更做不到手搓五火球。 但是, 凡俗之人, 農夫、商販、傭兵、貴胄、王侯、教士, 總有需要簽訂協議、合同、契約的那一日。 魔鬼不一定很能打, 魔鬼也沒必要善戰, 來簽份契約,一切都好說。 李迦束想了想, 該加速一下了! 有【右方·契約之毒】作為兜底的超凡力量,魔鬼就能放心大膽地,讓初陽去點出兩條決議: “奴隸國有化!” 啊呸,劃去這條。 應該是: “領主大人與民間團體協商,城堡‘收購’固斯城民間現存的,所有奴隸!” “從今往后,禁止民間團體(與島外商人)買賣奴隸!” 既然有了超凡力量作為兜底, 那就, 該威權就威權! 由初陽和魔鬼來使用奴隸! 禁止民間私人買賣奴隸! 哦,民間團體需要廉價勞動力是吧? 城堡可以把奴隸租借給你,價格從優。 但是, 需要和城堡, 簽一份契約合同! 第(3/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