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三十二章 吾有所得-《大明文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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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張居正面前,林延潮可謂是打十二萬個小心。
清丈田畝之事,林延潮對張居正是支持和敬佩的。若是真要林延潮建言,他可能會與張居正建議,與其分蛋糕,不如做蛋糕。
但在張居正面前,林延潮不能這么說。
張居正道:“本閣部問你,清丈之法為何可行?”
林延潮道:“中堂,至隆慶以來國用不足,國庫空虛已久。無錢無財,兵不可用,國不可守,萬一若國家有事,朝廷要用錢,唯有向百姓加賦。但以我大明今日吏治,要想國庫多收一升米,最少需從百姓那征三升,甚至五升之多。”
聽林延潮此言,張居正不由冷哼一聲,確如林延潮所言,明朝吏制敗壞,從上到下的貪污成風,若國家要加賦,從民每畝多收一斗米,但底層胥吏不從老百姓那強征三斗米以上不會罷休。
林延潮繼續道:“桑弘羊曾言,民不益賦而天下用饒。清丈田畝之法,不用向百姓多征一文錢,卻可不加賦而上用足,故而此乃良法。”
張居正見林延潮引經據典點點頭,心道此人難怪能作一手好文章,不過能作好文章,不等于有真見識。
張居正問:“依你之見清丈田畝乃是十全良法了?”
林延潮道:“任何之法都不能稱為十全十美,何況下官以為在推行上有些地方仍有欠考慮。”
聽林延潮這么說,張居正心底不快,臉上卻道:“兼聽則明,偏信則暗。你不要顧忌,盡管與本閣部直言。”
林延潮點點頭道:“既是如此下官就直言了,下官記得戶部擬定清丈田畝八例,以之推廣全國,頒布各路吧!”
清丈八例是由三個閣臣張居正,張四維,申時行,以及戶部尚書張學顏共同擬定,這一條都是經他們反復討論過的,林延潮竟說清丈八例有欠考慮。一個翰林竟敢質疑大學士與戶部尚書共同做出的決定,你以為你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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