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百四十四章 結案-《大明文魁》
第(1/3)頁
丘橓所奏之事,立即傳遍朝野。
真相是朝廷派出的御史呂毓昌在歸德府上,查出河工貪腐之案,被府同知買通其下人所害,歸德府知府命仵作偽造其自殺,以此為結論上報朝廷。
至于其他還有知情不報,有貪污河工銀犯事官員。
其中有在河道衙門,布政司,按察司,御史任職官員,還有萬歷十年十一月后從河南調任至他處的官員。
一共一百二十五名官員涉案。
其中二品以上官員兩名,河道總督李子華,現任右布政使董汝漢。
三品以上官員三名,原河南按察使(已致仕),河南道參政,大梁道參政方進。
四品至七品官員三十九名,河南沿河州府縣官員,甚至監察官員大多在列。
天子從初期的震怒,怒不可遏,待得知這么多官員涉案后,則是成了一臉懵逼。
于是天子下令刑部左侍郎(刑部尚書潘季馴被彈劾回家)主審此案,兩日后刑部左侍郎上表稱疾。
天子又命大理寺協理此案,大理寺卿上表年老告致仕。
天子聞言震怒,這還有沒有王法了,各個都怕得罪人,不敢擔當。
刑部,大理寺推托,三法司只剩下一個御史臺。
御史臺里老成持重的官員紛紛推托,倒是有一群愣頭青口口聲聲的要殺盡貪官,整肅官場,但他們這么說,反而不敢將此案交給他們去辦。
天子當下氣不打一處來,刑部,大理寺,御史臺都在推脫,沒有一名官員敢出面任事。
好,那就給朕一起干活!一個也不準逃。
于是天子下旨三法司會審!
如此案子方有人辦,但三司官員湊在一起,足足審理了一個月,仍是沒有任何結果。
天子本想他們群思群議,拿出一個決定來,但卻成眾官員推諉扯皮之處。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