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頁 通判問應捕如何拿得著他,應捕把假裝婦人嚇他、他說出真情才擒住他的話稟明白了。帶過僧人來,僧人明知事已露出,混賴不過,只得認道:“委實殺了婦人是的。”通判道:“他與你有甚么冤仇,殺了他?”僧人道:“并無冤仇,只因那晚叫夜,經過這家門首。見店門不關,挨身进去,只指望偷盜些甚么。不曉得燈燭明亮,有一個美貌的婦人盛裝站立在床邊,看見了不由得心里不动火,抱住求奸。他抵死不肯,一時性起,拔出戒刀來殺了,提了頭就走。走將出來才想道,要那頭做甚么?其時把來掛在上三家鋪架上了。只是恨他那不肯,出了這口氣。當時連夜走脱此地,而今被拿住,是應得償他命的,別無他話。”通判就出票去提那上三家鋪上人來,問道:“和尚招出人頭在鋪架上,而今那里去了?”輔上人道:“當時實有一個人頭掛在架上,天明時見了,因恐怕經官受累,悄悄將來移上前去十來家趙大門首一棵樹上掛著。已后不知怎么樣了。”通判差人押了這三家鋪人來提趙大到官。趙大道:“小人那日蚤起,果然見樹上掛著一顆人頭。心中驚是懼,思要首官,誠恐官司牽累,當下悄地拿到家中,埋在后園了。”通判道:“而今現在那里么?”趙大道:“小人其時就怕后邊或有是非,要留做證見,埋处把一棵小草樹記認著的,怎么不現在?”通判道:“只怕其間有詐偽,須得我親自去取驗。” 通判即時打轎,抬到趙大家里。叫趙大在前引路,引至后園中,趙大指著一处道:“在這底下。”通判叫從人掘將下去,剛鈀得土開,只見一顆人頭連泥帶土,轂碌碌滾將出來。眾人發聲喊道:“在這里了!”通判道:“這婦人的尸首,今日方得完全。”從人把泥土拂去,仔細一看,驚道:“可又古怪!這婦人怎生是有髭須的?”送上通判看時,但見這顆人頭:雙眸紧閉,一口牢關。頸子上也是刀刃之傷,嘴兒邊卻有須髯之覆。早難道骷髏能作怪,致令得男女會差池?王通判驚道:“這分明是一個男子的頭,不是那婦人的了!這頭又出現得詐怪,其中必有蹺蹊。”喝道:“把趙大鎖了!”尋那趙大時,先前看見掘著人頭不是婦人的,已自往外跑了。王通判就走出趙大前邊屋里,叫拾張桌兒做公座坐了。帶那趙大的家屬過來,且問這顆人頭的事。趙大妻子一時難以支吾,只得實招道: “十年前趙大曾有個仇人姓馬,被趙大殺了,帶這頭來埋在這里的。”通判道: “適才趙大在此,而今躲在那里了?”妻子道:“他方才見人頭被掘將來,曉得事發,他一徑出門,連家里多不說那里去了。”王通判道:“立刻的事,他不過走在親眷家里,料去不遠。快把你家甚么親眷住址,一一招出來。”妻子怕动刑法,只得招道:“有個女婿姓江,做府中令史,必是投他去了。”遇到即時差人押了妻子,竟到這江史令家里來拿,通判坐在趙大家里立等回話。果然:甕中捉鱉,手到拿來。 且說江令史是衙門中人,曉得利害。見丈人趙大急急忙忙走到家來,說道“是殺人事發,思要藏避。”令史恐怕累及身家,不敢應承,勸他往別处逃走。趙大一時未有去向,心里不決。正躊躇間,公差已押著妻子來要人了。江令史此時火到身上,且自圖滅熄,不好隱瞞,只得付與公差,仍帶到趙大自己家里來。妻子路上已自對他說道:“適才老爺問時,我已實說了。你也招了罷,免受痛苦。”趙大見通判時,果然一口承認。通判問其詳細,趙大道:“這姓馬的先與小人有些仇隙,后來在山路中遇著,小人因在那里砍柴,帶得有刀在身邊,把他來殺了。恐怕有人認得,一時傳遍,這事就露出來,所以既剝了他的衣服,就割下頭來藏在家里。把衣服燒了,頭埋在園中。后來馬家不見了人,尋問時,只見有人說山中有個死尸,因無頭的,不知是不是,不好認得。而今事已經久,連馬家也不提起了。這埋頭的去处,與前日婦人之頭相離有一丈多地。只因這個頭在地里,恐怕發露,所以前日埋那婦人頭時,把草樹記認的。因為隔得遠,有膽氣掘下去。不知為何,一掘到先掘著了。這也是宿世冤業,應得填還。早知如此,連那婦人的頭也不說了。”通判道:“而今婦人的頭,畢竟在那里?”趙大道:“只在那一塊,這是記認不差的。”通判又帶他到后園,再命從人打舊掘处掘下去,果然又掘出一顆頭來。認一認,才方是婦人的了。通判笑道:“一件人命卻問出兩件人命來,莫非天意也!” 鎖了趙大,帶了兩顆人頭,來到府中,出張牌去喚馬家親人來認。馬家兒子見說,才曉得父親不見了十年,果是被人殺了,來補狀詞,王通判誰了。把兩顆人頭,一顆給與馬家埋葬,一顆喚李方哥出來認看,果是其妻的了。把叫夜僧與趙大各打三十板,多問成了死罪。程朝奉不合買好,致死人命,問成徒罪,折價納贖。李方哥不合賣奸,問杖罪的決。斷程朝奉出葬埋銀六兩,給與李方哥葬那陳氏。三家鋪的人不合移尸,各該問罪,因不是這等,不得并發趙大人命,似乎天意明冤,非關人事,釋罪不究。 王通判這件事問得清白,一時清給了兩件沒頭事,申詳上司,各各稱獎,至今傳為美談。只可笑程朝奉空想一人婦人,不得到手,枉葬送了他一條性命,自己吃了許多驚恐,又坐了一年多監,費掉了百來兩銀子,方得明白,有甚便宜处?那陳氏立個主意不從夫言,也不見得被人殺了。至于因此一事,那趙大久無對證的人命,一并發覺,越見得天心巧处。可見欺心事做不得一些的。有詩為證: 冶容誨淫從古語,會見金夫不自主。 稱觴已自不有躬,何怪啟寵納人侮。 彼黠者徒恣強暴,將此頭顱向何許? 幽兔郁積十年余,彼处有頭欲出土。 第(3/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