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沈鯉和李廷機剛剛退下,萬歷又命人把袁可立招了過來。 君臣一番見禮之后,他便把改過的枉法臟拿起來,鄭重道:“禮卿,你看看這樣懲治貪官污吏如何。” 袁可立雙手接過來一看,那也不由得贊嘆道:“萬歲爺英明,此法甚好。” 原來的枉法臟那真沒法執行下去了。 開玩笑呢,貪四十貫就斬,貪八十貫就絞。 寶鈔都不值錢了。 如果真按原來的枉法臟來執行,那所有官員那都會嚇得不敢來往,甚至所有官員的親友也會嚇得不敢跟官員來往。 沒辦法啊,四十貫那都不值四十文了。 這年頭上門擺放乃至走親戚誰不帶點東西啊,特別是過年,不帶點東西好意思去拜年嗎? 那年貨可是隨隨便便拎點就超過四十文了。 如果真按枉法臟來,那所有官員全部得斬了乃至絞了。 這不開玩笑嗎? 哪怕四十貫值四十兩銀子也不行啊。 這年頭收禮超過四十兩銀子的多了去了。 他們也沒辦法啊,逢年過節的他們能禁止所有親人乃至門人弟子來拜訪嗎? 如果真超過四十兩就斬,那朝堂之上恐怕會亂成一鍋粥。 那些別有用心的官員肯定會利用這個來排除異己啊,硬要較真,收禮那也算是貪,超過四十兩很簡單。 哪怕沒超過四十兩,隨便找個人給你送,湊夠四十兩也很簡單,誰能躲得過? 除非不跟任何人來往。 官員能不跟任何人來往嗎,這就是開玩笑了。 所以,原來的枉法臟就沒法執行。 什么罪加一等那都不用加,但凡貪官污吏那就不可能只貪四十兩,貪八十兩那都不可能。 也就是說,貪官污吏查出來就是死,什么罪加一等又或罪減一等那都沒用。 因為按原來的枉法臟,貪八十兩以上加一等也是死,減一等也是死,反正就是個死。 這種情況下,那些貪官污吏能招供嗎? 那肯定是打死都不招啊。 這改過的枉法臟就不一樣了。 那些不是很貪的起碼還能看到點希望,他們還有招供的可能。 畢竟一個知縣一年的俸祿就是九十兩,一個六品主事一年的俸祿就超過一百兩了。 如果只是稍微貪了一點,那也就是打板子而已,酷刑那可比打板子厲害多了,扛不住那肯定會招。 這個招與不招那可是天壤之別。 因為貪官污吏肯定不是一個人,而是一堆人,但凡有一個招了,其他的基本全會被抖出來。 比如李戴,這家伙一把就抖出來幾百個啊。 萬歷之所以這么改,那也是根據貪官污吏的特點來的。 貪官污吏那就不可能一個人悶聲發大財,一旦發生嚴重貪腐案,那肯定是一大堆的官員在相互配合著貪,扯出來就是一大串。 枉法臟這樣改過之后還方便搞牽連,只要貪官污吏相互一牽連,那就能將貪官污吏一網打盡了。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