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哺——虛構人物對小說作者的逆向創造-《小說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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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也就是14年前,拙作《玉秀》在《鐘山》的第六期刊發了。對《鐘山》雜志社而言,這是再簡單不過的一件小事,刊物編發了一部小說,如斯而已。但是,對我來說,寫《玉秀》這件事波折了。寫《玉秀》有故事。玉秀給了我很多的幫助。《玉秀》是我寫作道路上深刻而又清晰的一個腳印。
我要感謝批評家,他們認為我有宏闊的理想,夢想著擁有自己的“文學地理”,這才有了“王家莊”系列。我要老老實實地說,事情不是這樣。寫《玉米》的時候我的心思非常簡單,就是寫一個中篇。但是,意外發生了,《玉米》只到一半,那個叫玉秀的姑娘老是站在一棵樹的后面,在盯著我,目光很不本分。非常抱歉,我這樣說有些輕佻了,不像一個作家該說的話。可我必須說出當時的實情:我正和玉米單獨相處呢,一抬頭,我就看見玉秀了。慢慢地,我和玉秀之間有了可怕的默契,只要一抬頭,我總是能夠看見她。這個可怕的默契讓我也不那么本分了,我的腦海里有了蠢蠢欲動的念頭。40多天之后,《玉米》竣工了,我沒有調整,沒有休息,就在第二天的上午,我在電腦上打出了一行字,是初號的隸體字——玉秀。一個人在這樣的時刻總是有無限的精力,一點也不覺得累,唯一擔心的就是耽擱了。
沒頭沒腦的,我甚至還想起了老托爾斯泰,年輕的老托爾斯泰迎娶新娘去了,娶回來的卻是新娘的妹妹。
為了把事情說清楚,我有必要交代一下《玉秀》的故事梗概:年輕的玉秀在王家莊被人**了,她一個人來到了鎮上,也就是大姐玉米的家里。在玉米家,玉秀遇上了大姐夫郭家興的兒子、年輕的工農兵大學生郭左。日復一日,郭左和玉秀相愛了。但是,玉秀到底是郭左的“姨媽”,在懷有身孕的玉米眼里,這場再正常不過的愛情成了標準的“不倫之戀”。為了阻止“兒子”郭左愛上自己的妹妹,玉米以不經意的方式把玉秀被**的事情告訴了郭左,絕望之中的郭左強奸了玉秀。玉秀也懷孕了。未婚先孕的玉秀在小鎮上成了千夫所指的爛貨。玉秀一爛到底,哪個女人得罪了自己,她就勾引哪個女人的丈夫。最終,玉秀把一個男人帶上了糧庫里的菜籽堆,就在他們站在菜籽堆上茍且的時候,兩個人的身體陷進了菜籽,玉秀和那個男人一起失蹤了。一年之后,人們在清理糧庫的時候,糧庫的工作人員從菜籽堆的地面上發現了一塊大疙瘩,一敲,是兩具白色的骷髏。
寫這樣的故事是折磨人的,尤其是寫玉秀的死。《玉秀》寫了大約三個月,也就是90多天。完稿之后我如釋重負。我在第一時間就把《玉秀》交給了《鐘山》的賈夢瑋。到了這個時候,我的確有了一個比較大的計劃,我決定寫一個三部曲,再寫一部《玉秧》。從理論上說,寫完了《玉秀》,我應當接著就寫《玉秧》才對,可是,我停下來了。我沒法開始,我沒有辦法去接近玉秧。玉秀的模樣它揮之不去。在我的寫作生涯里頭,最艱難、最虐心的一段日子就這樣開始了。——玉秀**的身體正沿著菜籽往下陷,越陷越深,直至沒頂,最后是她的十只指頭。這個該死的畫面在我的腦海里不停地回放,一遍又一遍,沒完沒了。玉秀在下陷的時候恐懼么?我在《玉秀》里頭刻意回避了這個部分,我沒有勇氣面對它,恐懼的是我。這恐懼與日俱增。我甚至不敢深呼吸,我的身邊全是菜籽。無論是鼻孔還是口腔,只要我做深呼吸,無窮無盡的菜籽就會沖進我的體內。我想把玉秀從我的腦海里趕出去,但是,所有的努力都無濟于事。我非常清晰地知道,玉秀在菜籽堆里,她還活著,赤身裸體的。她身體的內部還有一個孩子。這個透明的、不停地蠕動的胎兒讓我寢食難安。我想自負一點說,我的心臟足夠有力,即便如此,我也覺得自己就快承受不了了。
寫小說是我非常熱愛的一件工作。它適合我。我喜歡虛構。作為一個行為能力不足的人,我喜歡虛擬的世界。我喜歡“在那里”面對現實、面對歷史。道理很簡單,我只是“坐在那里”就把所有想做的事情給辦妥當了。“想象”是零成本的,不費體力,它幾乎偷懶。虛構給我帶來了不一樣的滿足。我對我的工作有自豪感。
但是,玉秀死了。不幸的是,在我的想象里,她依然活著,在掙扎。她的眼睛、耳朵、鼻腔、口腔里塞滿了菜籽。是誰讓她死的?作為一個小說家,我可以心平氣和地告訴每一個讀者,是那個時代,是小說內部的邏輯。但是,只有我自己知道,殺死玉秀的其實是我。我用想象,用語言,一個字一個字地,把玉秀送上了菜籽堆,并讓她滑落了下去。
在寫《玉秀》之前,我在寫作的過程中面對過無數的死亡,但是,2001年,我第一次知道作家是可以殺人的;2001年,我第一次知道作家這個職業遠不如我“已知”的那樣干凈。“作家是人類靈魂的工程師”,也許是對的。但是,玉秀**的、光潔的、懷有身孕的身體在我的想象里掙扎,還有她身體內部的孩子。我突然意識到寫作很可能是一個臟活,很可能。這個突如其來的念頭嚇了我一大跳。必須承認,我沒有精神上的準備。它傷害了我的自我認知,它傷害了我的自豪感。
小說家最基本的職業特征是什么?不是書寫,不是想象,不是虛構。是病態的、一廂情愿地相信虛構。他相信虛構的真實性;他相信虛構的現實度;他相信虛構的存在感;哪怕虛構是非物質的、非三維的。虛構世界里的人物不是別的,就是人,是人本身。的確,哪怕僅僅從技術層面上說,小說的本質也是人本的。
如果有人問我,這個世界上最獨特的人際是什么?我會毫不猶豫地說,是小說家與他所描繪的人物。一個在明處,一個在暗處。一個是物質的,一個是非物質的。他們處在同一個時空里,他們又沒有處在同一個時空里。這是一種非常獨特、非常微妙、近乎詭異的人際。這種復雜性和詭異性依然和人的情感有關。它牽扯到無緣無故的愛,它牽扯到無緣無故的恨。如果說,在現實生活里,人類的愛和恨還有那么一些“現實依據”的話,我要說,虛擬世界里的愛恨情仇要復雜得多、鬼魅得多。一個并不可愛的人,寫著寫著,你愛了;一個你非常愛的人,寫著寫著,你不愛了。這有什么道理可講么?最極端的例子大概要算曹雪芹和林黛玉了。曹雪芹幾乎從來沒把林黛玉“往好處寫”,從頭到尾,我們所看到的都是黛玉的“不是”,一個標準的、有心理暗疾和行為缺陷的問題少年。但要命的是,曹雪芹越寫越愛她;讀者越讀越愛她,一邊愛一邊數落她的不是,——你就不能改改么?你要是改了,你又何至于這樣呢?我敢打賭,曹雪芹的“一把辛酸淚”,有相當一部分是因為林黛玉。黛玉太叫人傷心了。
在如此復雜、如此鬼魅的愛恨情仇里頭,小說家和小說人物之間的關系太像愛情了。——你深愛并沉醉的,往往是戀人的毛病,那些啞喑的、古怪的毛病。當然,是毛病,遠遠不是邪惡。塞萬提斯所愛的,是堂吉訶德的一根筋和莽撞;莎士比亞所愛的,是哈姆雷特的優柔和猶豫;哈代所愛的,則是苔絲的單純,骨子里其實是愚蠢。苔絲與德伯維爾,王熙鳳與賈瑞,同樣是面對男人的勾引,苔絲如果有王熙鳳千分之一的世故、千分之一的自我保護能力,苔絲又何至于殺人?同樣是把男人殺了,鳳姐所用的是“追風無影刀”,保全的是她的名節;苔絲卻選擇了愚蠢,直接把自己送上了不歸路。
我的問題是,小說家如此偏愛虛構人物身上的毛病,是不是小說家陰暗、變態?不是。相反,是小說家熱愛生活、渴望光明。在我看來,這里頭牽扯到一個比文學還要重要的大問題:——人究竟是什么?——什么是人的本來面目。在這個巨大的命題面前,文學顯示了它的大自由和大寬容,它“包容”了“我們的原罪”,而不是強迫我們“清洗”“我們的原罪”。是的,文學更“懂”人,更“憐惜”人,文學還知道“尊重”人。文學有它的信條,不完美的人才更加美好。說到底,宗教只是一把斧頭,它所做的事情格外地簡單,把生命之樹上的枝枝葉葉都砍了,只留下一根通天的、筆直的、光禿禿的樹干。如斯,宗教的要義其實可以歸納為一個字:“戒。”三戒、五戒,七戒,十戒。中世紀沒有文學,嚴格地說,中世紀的文學之樹不再搖曳、不再蕩漾、不再呼風喚雨、不再濤聲依舊、不再啾啾鳴唱,原因就在這里。宗教是虛擬,文學也是虛擬,但人類在文學的面前要比在宗教的面前寬松得多、自在得多、放肆得多、幸福得多。這就是為什么早在上帝誕生之前文學就誕生了,而上帝死了,文學依然活著。這是一個足以感動中國、感動世界、感動人類、感動歷史并感動未來的基本事實。
當今的中國有一個流行的說法,中國文學之所以不如人意,中國的社會現狀之所以不如人意,是因為中國缺少宗教。這個說法由來已久了,近幾年更是得到了廣泛的點贊。這個說法愚昧至極。它有害。有“毛病”的人如何才能規避邪惡?靠宗教、靠“疑似宗教”所帶來的“理性崇拜”是極其危險的。常識是,我們所需要的不是宗教精神,是法的精神。我們所需要的是“對法的尊重與敬畏”,而不是“對神的盲信與恐懼”。是宗教就必然伴隨盲信,是盲信就必然帶來崇拜,是崇拜就必然帶來恐懼。但我們永遠也不該忘記,我們有“免于恐懼的自由”。“對法的尊重與敬畏”可以強化我們的人性,“對神的盲目與恐懼”只能為我們提供無法無天和深不可測的奴性,最終,我們失去的必將是“免于恐懼”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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