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 此時的韓非,才緩緩說道:“大王,法,繼為準則,也就是商君所制定秦國上下之事,一切遵守法制,此為準繩,便如夫孟子所言‘公輸子之巧,不以規矩,無以方圓’的道理一樣。” 公輸子也就是公輸班。 也就是魯班。 嬴政聽聞,緩緩點頭,道:“商君所做這一切,乃是讓秦國君臣至庶民,一切皆有法可循,有法可依,方有秦國如今之盛。” 韓非卻搖了搖頭道:“商君制秦之法,雖已完備,但是為什么秦國從商君開始已然不可扭轉的發生各種有違法度的事情呢?這個時候,商君的法又在何處了呢?” 嬴政和蘇劫,也都微微沉默。 不錯啊。 從商君開始,難道就沒有出現有為法度的事情了嗎?依舊有,難道,這一點在韓非這里可以得到解決不成? 韓非道:“臣就不做遠論,單說大王繼位才短短四年,為何就會發現,嫪毐,呂不韋,成蛟叛變的事情出現呢?臣認為那是因為秦國有了‘法’,而缺乏對‘法’的執行和監督、懲治之力,此為‘術’之關鍵所在。” 嬴政忽然道:“莫非,這就是說,秦國的法和韓國的術之間的關系?” 韓非點點頭道:“秦國有法,誰有細法嚴刑,然而卻無人督導,則其必有疏漏,所以韓非主張要有明確的監督,律法的執行和制定具體的條例法案,也就是‘術’,而要發揮‘術’的重要監督作用,就必須堅持尊卑高下同一之原則,即‘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 上一個說出這番話的。 也就是商君了,孝公得商君,方有秦國的強盛,而面前的人,是自己的商君嗎? 韓非繼續道:“若是大王不明其中道理,臣可以舉個例子,就像大王將呂不韋,成蛟兩個亂法之人繩之以法,其實就是無意之中履行了‘術’的原則,若非如此,如果依儒家之道,刑不上大夫,那么大王還能依律法去治呂不韋和成蛟的罪嗎?如按照儒家主張來看,大王你的這種維持國家安寧秩序的必要措施就是違‘禮’的了,所以,我以為‘術’一定要一以貫之,嚴格有力,不給任何人以特權和例外,否則,再強有力的‘術’也很難發揮其作用。’” 嬴政點點頭道:“說的不錯,秦國雖有健全的法制,那是六世君王一代一代的積累和完善,但在執行和監督上,卻沒有一套完善的流程,借此,讓人有法制漏洞可鉆,在法制中又摻雜了人治。” 韓非神色一亮,道:“大王能悟到這番道理,已然不易,若是在加以謀劃,完善監督執法,執行之策,則秦國之強,必更上一層。” 蘇劫此時也不由暗自點頭。 要知道,若是后世的上帝視角去看,覺得這一切都是必然,法律當然要有監督。 但實際上,在戰國時期,一切都是在摸索。 一個政令下去,就是動用全國之力,無數的千絲萬縷的干系。 會觸碰無數人的利益和生死。 錯了,可以亂國。 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