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 但國際仲裁就不存在這個問題。 因為仲裁具有終局性,不是“兩審終審制”或者某些國家的“三審終審制”,也就不用擔心“其中一方為了把決定性證據捂著,留到二審或其他決定性時刻再突然拿出來,不給對方翻盤機會”的問題,所以國際仲裁的證據是可以隨時提交和交換的。 這就讓仲裁的過程,非常上鏡。 很適合給新聞媒體一波三折地供稿,甚至能夠跟那些瞎編亂造的律政劇一樣戲劇化精彩。 “草!我們都中了那個狡猾的華夏人的計了!他根本是故意半遮半掩假裝年代證據不足、引誘我們來申請仲裁、讓我們丟臉的吧!” 西班牙方面的出庭律師,在好幾次申訴保護期要素、都被索菲雅提供的實物證據駁回后,西方終于意識到自己是被人拿來刷聲望了。 一開始就不該幻想! 他們還試圖部分修改申訴條件、放棄部分訴求、在仲裁庭的協助下和解。 比如,他們提出了那20噸墨西哥鷹洋可以不要了(那東西本來就文物屬性不高,只是古代貴金屬貨幣),但希望追回一些諸如瑪雅太陽圓盤、“通巴加”黃金面具、印加玫瑰等“西班牙王室歷史戰利品”。 他們的理由也挺誠懇的:雖然這些貨,不是某家存續了幾百年的西班牙公司的,但當年法理上就屬于西班牙王室,是利馬的秘魯總督給王室的貢品。 而西班牙雖然幾經政體波折,如今還是有國王的。當今在位的卡洛斯一世,是幾百年來的正統,他有王室財寶繼承權云云。 可惜,這些最后的掙扎,都被索菲雅提前設計的證據鏈一一勸退了。 “對不起,我們只是公事公辦,想要的話,可以再掏錢買回來嘛。如果你們真的覺得這些東西算得上你們的‘國寶’的話。” 仲裁結束時,索菲雅非常禮貌優雅地給申請方提了一個解決問題的建議。 把那個西班牙財團的代表氣得不輕。 …… 此后兩天,所有仲裁徹底結束。 西班牙人被搞定之后,剩下的一個苦主就是菲律賓。 然而他們的抵抗比西班牙人更加不堪。 菲律賓本來就沒有船只沉沒前財物的任何權益,他們只是因為顧鯤沒有明確公示沉船坐標,所以懷疑沉船“有可能是在菲律賓領海內沉沒的,只是顧鯤打撈后偽造了第二現場,詐稱是在領海線以外的公海沉沒的”。 第(2/3)頁